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7791篇 |
免费 | 201篇 |
国内免费 | 53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641篇 |
劳动科学 | 116篇 |
民族学 | 60篇 |
人才学 | 72篇 |
人口学 | 7篇 |
丛书文集 | 2262篇 |
理论方法论 | 419篇 |
综合类 | 4119篇 |
社会学 | 299篇 |
统计学 | 50篇 |
出版年
2024年 | 39篇 |
2023年 | 133篇 |
2022年 | 134篇 |
2021年 | 192篇 |
2020年 | 176篇 |
2019年 | 182篇 |
2018年 | 90篇 |
2017年 | 151篇 |
2016年 | 172篇 |
2015年 | 352篇 |
2014年 | 616篇 |
2013年 | 425篇 |
2012年 | 543篇 |
2011年 | 608篇 |
2010年 | 573篇 |
2009年 | 548篇 |
2008年 | 602篇 |
2007年 | 445篇 |
2006年 | 394篇 |
2005年 | 445篇 |
2004年 | 338篇 |
2003年 | 247篇 |
2002年 | 229篇 |
2001年 | 160篇 |
2000年 | 124篇 |
1999年 | 50篇 |
1998年 | 23篇 |
1997年 | 20篇 |
1996年 | 12篇 |
1995年 | 4篇 |
1993年 | 10篇 |
1992年 | 2篇 |
1991年 | 4篇 |
1989年 | 1篇 |
1935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804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796 毫秒
61.
付坚强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5(3):54-58
高等学校由于其本身的特点,在办学中必然要享有办学自主权。但另一方面,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从其特性来看属于公权力,因而必须要接受司法的最终审查。但是鉴于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对于高等学校实现其办学目标的至关重要性,因此,司法对其办学自主权的审查必须掌握在一定的度的范围内,以确保高校办学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62.
阎朝秀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27(6):182-185
有些事事实不需要证据证明,法官依职权直接确定为真实,这就是司法认知。司法认知规则的确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尤其是在我国法官职权强甚至超强,当事人主体地位弱甚至超弱的情况下,更需要划清法官的职权范围,理清当事人承担证明责任的界限,司法认知的现实意义凸现。司法认知的主要现实意义是影响证明责任的分配和提高诉讼效率、促使职权主义和当事人主义扬长避短。 相似文献
63.
彭征宇 《宁德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80-82
模糊限制语是一种常见的语言现象,其可以使话语更加稳妥周全、礼貌客气,从而更好地改善和维系交际双方的人际关系,使交际顺畅进行。探讨模糊限制语的人际功能,指出其对大学英语教学的指导意义,可以减轻学生的焦虑情绪,激发其学习热情,在课堂上建立和谐良性的师生关系。 相似文献
64.
法律实行难,法律在现实生活中没有权威,没有获得普遍的服从,这是当前我国法治建设面临的困境,从法治的基本要件来分析,我国司法难的原因主要有:良法尚未有效确立;尚法的精神尚未形成;司法弱化等。要突破法治建设的困境,必须从这几个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65.
目前,在我国行政赔偿制度与司法实践是非契合的,分为三种类型:第一,行政赔偿缺位性非契合,表现为:抽象行政行为致害行政赔偿的缺位性非契合,公共设施的行政赔偿缺位性非契合,行政机关内部行政行为赔偿的缺位性非契合,行政自由裁量行为的缺位性非契合,侵犯非人身财产权的缺位性非契合。第二,行政赔偿错位性非契合,表现为:行政事实行为的行政赔偿错位性非契合,行政不作为行政赔偿错位性非契合。第三,行政赔偿不充分性非契合,表现为:侵犯人身权行政赔偿的不充分性非契合,财产权损害行政赔偿的不充分性非契合。通过对以上我国行政赔偿制度与司法实践的非契合现状进行分析,指出行政赔偿制度进行立法完善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66.
文章提出具有卖空总量限制、阈值约束和V型交易成本的多阶段均值—半绝对偏差(M-SAD)投资组合优化模型。该模型分别运用均值和半绝对偏衡量资产的收益率和风险。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该模型不满足无后效性的动态优化问题。文章将该模型近似为一般动态规划问题,提出一种新的离散迭代方法,并证明该算法是线性收敛的。最后,文章通过实证研究比较分析卖空总量限制和风险偏好系数取不同值时对投资组合最优策略的影响,验证模型和算法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67.
李景豹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40(2):100-110
江苏常州“毒土地”案又被称作“天价诉讼费案”,两级法院对原告环境修复诉求性质的不同认定,致使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的计算和收取结果出现巨大反差,这对研究环境公益诉讼中环境修复诉求性质的界定、证成和诉讼费用的承担机理非常典型。案件诉讼费的调控、引导、教育、衡平功能表达是司法资源优化、价值引领、行为规制和成本追溯的产物,合理的诉讼费用负担原则更是发挥着正诉激励、滥诉预防和行为矫正作用,对促进环保事业发展意义重大。从成本—收益角度考量,环保公益组织在环境公益诉讼中成本投入高、收益低、责任风险大,若用普通民事诉讼规则来调整和规制,激励性远远不够。基于此,对环境公益诉讼的诉讼成本分摊制度设计便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案二审法院将环境修复诉求认定为非财产性案件且属优先诉求并据此计算案件受理费,将承担修复费用认定为优先诉求不能实现时的备位诉求,且在同意原告缓交诉讼费的前提下,判决由败诉被告承担原告一方的律师费、差旅费、案件受理费等相关诉讼费用,用环境司法实践有效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司法中体现出一定的创新性,但立法等层面仍有不足需要完善。 相似文献
68.
69.
70.
古代息讼之术探讨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马作武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98,(2)
在“非讼”意识的支配下,古人认为诉讼是一种导致不安定的因素,因而千方百计予以平息。本文归纳了中国古代司法官吏最惯常使用的几种息讼之术,即拖延、拒绝、感化以及设置“教唆词讼”罪。这些内容揭示了古代诉讼,尤其是民事诉讼的价值被曲解的基本事实,反映了传统文化对古代司法活动具有不容低估的影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