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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本文以大唐电信为例,结合新会计准则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规定,发现企业存在通过计提减值等手段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通过大唐电信的盈余管理操作,明确了当前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与手段,同时得出出我国当前会计准则仍需完善,监管部门应加强其监督力度的结论。 相似文献
22.
23.
对商誉会计理论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于商誉来说,理想的计量属性应该是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在此基础上确认计量的商誉,不仅包括持续经营商誉,也包括企业合并商誉。在目前的情况下,计量的科学性不得不让位于计量的难易程度,只能按照商誉的取得成本计量商誉的价值。负商誉的本质是对企业各类经济资源的整体抵消,得到负商誉应该作为资产总额的备抵项目。在计算确认负商誉时需要排除受资企业潜在负债因素和投资企业用商誉投资因素的影响。 相似文献
24.
并购商誉本质上属于企业资产;并购商誉符合会计确认的4个标准,应该在财务报表中对其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并购商誉后续确认和计量的较为科学的方法是,在对所有商誉进行摊销的同时,进行商誉价值的减损评价. 相似文献
25.
以生物制药上市公司为样本,以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为研究对象,通过多元线性回归法,统计检验新旧准则下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信息对下一年度盈利水平的解释能力,得出我国执行新会计准则后的会计信息比旧准则下的会计信息更具决策有用性的结论. 相似文献
26.
申香华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3):77-80
"超额收益观"逐步成为认知商誉本质的公认观点,但在并购实务中上市公司巨额商誉的确认是"超额收益观"的真实体现还是为扩大控制权而做出的让步需要进一步检验。以沪深两市2007-2011年数据为样本,通过统计检验发现公司营业利润、超额营业利润、总资产报酬率、超额总资产报酬率均与商誉存在显著正相关。这表明商誉确实能为公司未来带来超额盈利,有商誉的公司在未来获得超额盈利的能力更强,商誉在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越大,商誉所带来的超额盈利越多,这意味着通过兼并收购实现协同效应可以提高盈利能力。 相似文献
27.
俞晓蕊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2):159-163
在我国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交通肇事纠纷也日趋增多。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肇事车辆在修复完毕之后很有可能会出现减值损害,而依据侵权法的基本原理,有损害必有救济,其中当恢复原状的救济手段无法全面填补减值所造成的损害时,损害赔偿的救济则成为必要。因此,本文借鉴其他研究者的资料和数据,运用定性研究、规范研究和比较研究的方法,以交通肇事车辆减值损害为研究基础,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通过对侵权法意义上的损害的研究,论证了车辆减值损害在本质上,实际是客观存在的直接财产损害;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通过对财产损害的一般计算方法、对损害的评估新思路以及我国法律中计算标准的研究,论证了车辆减值损害是可以在量上得出一个数值范围。从对比的角度,检视了国外以及我国对肇事车辆减值损害的救济,从而论证损害赔偿救济方式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从损害赔偿的经济分析、损害赔偿的相关原则对赔偿的范围进行了限制,由裁判法官运用上述原则,通过自由心证的方式裁决出具体的赔偿数额。 相似文献
28.
佟桂玲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9(5):65-67
商誉权作为商誉主体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它属于知识产权。商誉权作为知识产权,具有客体非物质性的本质特征。制定《民法典》时,应在知识产权章节中,增加商誉权保护的内容。 相似文献
29.
信用制度的民事法律保障机制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明发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30(6):44-48
信用主体基于信用享有权利,但守信也是其基本义务,因而信用是权利与义务的结合。由于信用为广义上的商誉所包含,其权利内容难以把握,故信用权不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基于信用所产生的权利可纳入商誉权的保护范围。我国民法典应规定商誉权,对信用权宜采用间接保护方式。对欺诈、恶意的不履行合同行为,应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以惩戒失信行为。信用被侵害常使受害人遭受间接损失,应由侵权人予以赔偿,以充分保护信用主体的利益。 相似文献
30.
试论企业核心能力与商誉的关系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董必荣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8(5):21-26
本文以企业能力理论中的“核心能力论”为理论基础,探讨了企业核心能力与商誉之间的关系,认为企业核心能力是商誉的本质,商誉实际上是企业核心能力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外购商誉的会计处理,应根据其是否包含被并购企业核心能力以及并购后被并购企业核心能力的变化情况来决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