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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夏增民 《南都学坛》2008,28(5):6-10
西汉中期,儒学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大大提高,这也反映在诏书内。西汉诏书大多由儒学化的学士撰草,在行书过程中,有着与儒家经典相同的思维方式和论述模式。儒学化诏书形成于汉武帝时期,并成为古代社会通行的诏书形制。西汉诏书不仅广泛引用儒家经典如《尚书》、《诗经》等的文字,其内容也体现了儒学的思想价值,是儒学思想的重要载体。这个载体因为由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发布,较之儒学典籍的传播和学校教育,其覆盖面更为广大,从而成为西汉儒学传播的另一重要渠道。儒学化诏书的出现,不仅是西汉中后期主流政治价值观转向的体现,也是政府意欲推行儒学以教化民众的措施。国家以诏书形式参与儒学的政治社会化过程,促进了儒学对当时民众社会的"涵化",推进了汉代社会以儒家价值观为核心的共同价值观的形成。  相似文献   
22.
北魏孝文帝是中国古代伟大的改革家,同时又是最富才学的帝王之一,他博览史传百家,尤精于儒家经典,其改革思想和改革新政无不渗透着儒家思想的色彩。孝文帝改革自始至终都坚持以儒家学说作为理论准则,儒家经典、历史经验和现实状况的有机结合,成为孝文帝改革思想的基本来源。在孝文帝的整个统治实践中,都能够看到儒家思想的强烈影响。在诏书及君臣对话中,孝文帝经常征引《尚书》、《诗经》、《春秋》、《左传》、《论语》、《周易》、《三礼》等儒家经典进行阐述,所引言辞有的是儒家学派的政治理想,有的是思想家对历史经验和规律的概括性认识,有的则外化为孝文帝的日常用语。具体考察《魏书.任城王澄传》、《王肃传》等史传所载孝文帝言论中的用典,知其在许多场合引用儒家经典的文字时往往脱口而出,表明他不但将五经文字熟记于心,而且完全精通其涵义。孝文帝以中国传统制度为蓝本改革北魏制度,对北魏传统文化和民族特性实施全盘汉化,正是因为他对以儒家经典为代表的汉族传统文化有全面深入的掌握和理解。  相似文献   
23.
晚清时期政局动荡,各种分离倾向日益严重,以汉族官僚的任用为由,满族皇室之间争权夺利,导致清皇室内部分裂的迹象逐渐明显。对自我经济利益的极为看重,使得清皇室不能团结起来,抵御南方民军的武力威胁,在后期的谈判中先机丧失殆尽。袁世凯利用皇室内部的分裂,成为操纵清室命运的官僚,最终诱致了退位诏书的出台。与前期谈判内容相比,最终形成的退位条款对皇室利益大打折扣,从皇室的角度来说,清帝退位诏书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保护清朝皇帝物质利益的工具。  相似文献   
24.
《二年律令.户律》是吕后二年颁布的有关名田宅制度、户籍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其中的名田宅制度关系到刘邦时期的“与田宅”令是否实行及其到吕后时期的前后变化。我们认为高祖五年诏书的“与田宅”令已经制定了按爵级身份名田宅的制度,萧何编订汉律时这部分内容由“令”入“律”。《户律》所见名田宅制度是现实中真实实行的制度,其中对违法欺诈行为的惩罚条款应是吕后二年修订汉律时增补的内容。吕后二年调整食邑政策是造成田宅标准偏高的主要原因,民爵和官爵的划分也是在吕后二年定型的。  相似文献   
25.
26.
两宋时期,田宅产权交易频繁,官府在保护田宅产权买卖的交易过程中建立了完备的法律制度,维护所有权的法律也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但是因为上位法的存在,徽宗、理宗时期"子民"的田宅产权也时常受到侵夺。田宅产权交易立法,尤其是"天圣五年诏书",从法制的角度维护了佃农在契约租佃领域的地位,赋予了以佃农为主体的客户的迁移自由,促进了客户的地域流动,从而催生出社会对佃农、人力、女使等贱民阶层权利保护的观念,他们被纳入编户齐民,成为五等户籍制的有机组成,拥有基本的人身权利,宋代对田宅产权的维护最终带来南宋初年贱民制度的废止。  相似文献   
27.
汉武帝的“六条诏书”是我国古代最早最完备的地方监察法规,对督导西汉地方监察曾发挥了重大作用。但东汉以后随着社会政治状况的变化,“六条”已不合变化了的社会情况,魏晋隋唐对“六条”作了多次修改,但汉武帝“六条”的影响仍在。汉武帝的“六条诏书”不仅在当时具有政治意义,而且具有深远的历史影响,对封建时代的地方监察法制影响巨大。  相似文献   
28.
熊文彬 《中国藏学》2006,(2):188-190
明初,甘青一带的藏人在明朝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之间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宣德二年宣德皇帝封敕沙加为佑善禅师的诏书即是其中的一例。该诏书保存完整,文字、用印均清晰可辨,是研究明初甘青僧人在明朝宫廷活动的重要个案史料之一。  相似文献   
29.
五一广场东汉简牍中有一篇汉安帝永初四年的诏书,不见于传世文献所载,有很高的学术价值。该篇诏书揭示了汉安帝时期官府内外交困的情况,对于我们了解东汉时期的政治、经济、社会面貌有很好的帮助。把诏书简中的论述与传世文献的有关记载相对照,可以更好地了解东汉中期的历史变迁。  相似文献   
30.
西汉是诏书文体的形成期,从文体学角度辨析了西汉诏书文体的名称、涵义,认为传统的"四品"之说在原件缺失情况下,已没有分类意义。西汉诏书是西汉皇帝自己草拟或授意职能部门所颁布的命令的统称。从政治学、文化学角度考察了西汉诏书草拟、颁布、封驳等制度的变化,认为这一变化实质是专制制度加强,对国家政治话语权的争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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