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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君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4(6):73-74,111
良好吏治为历代贤德统治者孜孜以求,但即便政治清明时期也难以禁绝腐败现象。清代康熙朝弹劾噶礼案就是作为监察官员的御史对为官不端官僚进行弹劾的典型案例,然三名御史先后两次严正弹劾都以失败告终,究其实质在于圣祖掌控对案件性质的衡量权和对案件处理的最终决定权,完全凭"圣意"予以裁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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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劾总统是重要的历史时刻,但我们必须超越它才能创造出真正变革的可能性。众议院的弹劾听证会变成了无尽谎言时代的政治剧场,两大政党的权力斗争并不妨碍它们为现有权力结构、新自由主义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和经济基础以及企业和监控国家辩护。宗教极端主义、白人至上主义和经济独裁现在相互学习,促成了法西斯主义政治的最新复苏。软和硬两种缺乏想象力机器的崛起,将撒谎、残酷性和社会责任崩溃的文化合法化,但是,任何民主都不可能在没有知情的和受到良好教育的公民的情况下继续生存下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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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是大一统的君主官僚制政权,其行政处分的提出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作为清代执行监察职能的主体,科道官通过朝廷赋予的监察职能提出对文武官员的行政处分,文武官员的违法、违纪、失职等各种不法行为均在其弹劾之列。但在君主专制政权下,科道官群体中能够正常发挥整肃吏治的效用者并不多见,逢迎谄媚、植党营私、摭拾细故、挟私报复、袒庇私人等现象的存在限制了科道官监察职能的发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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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弹劾制度是封建监察制度的核心内容,弹劾权是御史的最重要权力.其权力运行特点在皇帝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弹章直达御前,皇帝亲自裁决,威慑百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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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统二年的内外政情促使清廷明确将组织责任内阁提上立宪日程,此后新内阁成立之前旧军机的责任问题成为朝野关注的焦点。资政院议员以军机大臣副署制度为据连续质问其行政责任,要求军机处对资政院负责,试图在阁会建成之前将两者的关系塑造为内阁与国会关系。军机大臣答复“不负责任”后,议员们掀起弹劾风潮,要求明定军机大臣责任,速设责任内阁,并得到社会舆论的广泛支持。朝野围绕军机责任产生的纷争进一步凸显出组建新内阁的紧迫性,清廷虽然否决了弹劾案,但加快了中枢改制的进程。弹劾军机风潮暴露出过渡时期朝野双方对新旧政体转变方式的认知分歧,此后清廷的立宪诚意日益受到质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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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书面供证的无限制诉讼准入,已成为我国审判方式改革的制度障碍。必须建立和健全书面证据审判准入制度,能够进入法庭或被庭审时运用的书面证据要具有证据能力。由于书面供证客观性的存在,世界各国都没有完全否定其证据价值。书面证据可以作为弹劾证据,在符合特定条件时也可以作为独立证据使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