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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
952.
953.
中华优秀传统法文化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来源与文化底蕴。柔性德教与刚性制度的有机结合是传统中国治理的优长,道德为制度构建提供滋养,制度为德性弘扬提供保障。中华法系以德法合治为显著标志,在世界不同法系中卓然自立。德教传统也表达了对自由与法律的独特理解,在西方式制度自由之外,东方阐发了文教自由、德性自由的可能性。在当代立法实践中,优秀传统法文化仍然呈现其制度活力,如民法典“家风条款”入典,监察法借鉴了古代监察法制,德法合治传统成为法治实践的有效资源。但对传统法文化需要批判性继承和创造性转化。传统德治理论也存在一定弊端,如德教伦理的实质内涵是等级名分,强推礼法结合可能损害法律的独立性与个体的内在自由,高扬的德教理念欠缺制度落实等,对此必须理性审视,择善而从。  相似文献   
954.
幸福是人们的根本追求,劳动是人的类本质活动,劳动是基本人权,人们通过劳动实现人的类本质,得到深层次愉悦体验即为劳动幸福。劳动正义不是劳动权利而是实现劳动幸福的道义基础。劳动主体正义是劳动幸福的实质所在。劳动主体正义实质是劳动对社会主体的有用性超过有害性。生产资料正义是劳动幸福的客体正义。国民是国土等自然资源的共同所有者,劳动生产而成的生产资料应归生产者共有。劳动动机正义是劳动幸福的深层动因。实现劳动幸福应成为人们进行劳动的根本动因。劳动过程正义是劳动幸福的关键环节,确保劳动过程正义的根本要求是充分保障劳动权利。  相似文献   
955.
现有生物多样性立法虽已形成来源多元、规模庞大的规范群,却面临共性不足、特性不彰的体系化困境。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蕴含了本体论与方法论的双重价值,因而在国内法之维存在适用的合理性,也能够为生物多样性立法的体系化提供有益理论滋养。在本体论方面,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价值在于实质正义,可被解构为同等情况同等对待的同一性正义与特殊情况特殊对待的差异性正义。至于方法论价值,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指向的是在提炼共性与承认特性的基础上实现类型化。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指引下,生物多样性立法体系是以实质正义为核心的内在体系与以类型化为思路的外在体系的合一构造。其中,为建构统而有别的生物多样性立法外在体系,宜制定一部统领性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并依据领域与地域的特性进行差异化立法。  相似文献   
956.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发动多起干涉战争,战后正义成为学术界关注的一个热点,人们关心处置战败国的正义性问题。本文全面梳理了“战后正义”理论的研究概况,探讨分析战后正义的特点、标准和影响。本文认为:“战后正义”理论是正义战争理论的一部分,有丰富的内涵和特点。与开战正义和交战正义相同,战后正义也需要有相应的标准。战后正义的标准涉及四个方面:一是非歧视性,二是正当性,三是有限性,四是谨慎性。“战后正义”理论进一步完善了传统正义战争理论,为审视战争的正义性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新的理念,对国际关系理论和国际政治的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957.
958.
959.
960.
为一种好的国家治理的生成进行伦理基础的奠基,乃基于两种前提的确定与确证,这就是"能够"与"应当".一种好的国家治理体系的生成必须建立在人们的可行能力之上,更要建立在人们的理智德性和道德德性之上.可行能力所描述的只是我们具备了建构一个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所需要的能力体系,但不意味着必然如此,"能治"所表明的只是在自然限制和人性限度内的可能性;"善治"所指称的是人们基于理智德性和道德德性建构好的国家治理体系的意向和意愿.如果说能治与善治属于主体性的条件,那么当代社会结构及其运行逻辑则属于客体性根据.只有实现主观性(主体性)和客观性(客体性)的有机结合,才能将好的国家治理从可能性变成现实性.构建能治与善治的政治伦理基础正是实现这种现实性的根本道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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