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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作为清代一种特殊的公文处理方式,"夹签"在刑案审理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在以"服制"类犯罪为主要对象的案件审断中,"夹签"制基于特定的情节,赋予了审断者超乎律例规范之外考量刑罚施用的机会,并为案件的最终裁决创造了相对自由的裁量空间.然而,由于过多掺入"入"的因素,"夹签"制度对律例规范体系构成的消极影响不断增长,同时也为司法舞弊打开了方便之门.以调和"情""法"关系为主旨的"夹签"制度,最终在不同情理价值的碰撞中陷入窘境,但其却为现代社会处理"情"与"法"的关系、"法治"与"人治"的关系,提供了有益的镜鉴. 相似文献
162.
晚明作家孟称舜作为言情派作家中重要一员,其戏曲理论一方面注意突出情的因素,另一方面持情与理相统一的情理观。其以《娇红记》为代表的传奇创作有着深刻思想内涵,对其中客观存在的节义观念应作辨证认识。孟称舜这种情理观有其生活基础和思想渊源,从作家对戏曲社会功能的体认、对晚明传奇滥情创作倾向的反拨等角度来看孟称舜戏剧思想中的情理观有其独特价值和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63.
武飞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1):150-160
情理兼有事实性与规范性。在传统司法中情理具有法源意义,在现代司法中情理不具有裁判依据效力。在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环节,法官的情理考量皆可作为裁判理由以建构裁判规范。诉诸情理是实现裁判可接受性的必要途径,积极修辞是情理表达尤其是激发情感认同的特殊修辞策略。裁判文书修辞诉诸美好持久的感情比诉诸短暂丑陋的感情更为可取。情理表达的修辞策略需与特定案件的性质、修辞目的相适应,情理考量的结果应与现行法实现规范融贯。在裁判规范的建构与表达过程中,情理在不同层次上实现了规范性转化,推进了“合情合理”裁判的产生。 相似文献
164.
黄南珊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24(4):5-9
明清文论的情理之辨由情感至上转向情理融合 ,在把握方式上是偏重而不偏废 ,情理合一而倾欹于理 ;在表现方法上基于理体情用思维而主张藏理于情。其精神特色在于 ,表达了对个人命运的热切关注和呼唤人性尊严、要求个性解放的强烈愿望 ,具有近代启蒙主义色彩 相似文献
165.
166.
167.
168.
俞世峰 《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2008,(5):70-72
中国法文化伴随着中国历史的发展而发展了数千年,在中国特殊的历史、文化背景下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那便是在利用法律这一强有力的工具的同时,极力主张以传统道德为支撑,使法与道德交相呼应、各司其职,从而形成了令世界为之震撼的超稳定社会结构。在强调法律与道德并用的精神指导下,中国法文化不可避免的出现了情理交融的现象,而这也成为其一大特色。近代以来虽然由于国家的衰落,中华法系最终解体,并且随着西方法律原则与精神的传入,法文化的面貌为之一新,但数千年传统的惯性也以不可阻挡之势继续发挥着强大的影响。在现代化建设的今天,探究中国法文化中的情理交融现象,对正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将可能带来某种启迪甚至是方向的指明。 相似文献
169.
祝捷 《沈阳建筑大学学报》2006,8(4):397-400
围绕安娜的悲剧问题,从情感冲突、社会矛盾、创作矛盾等方面,分析了安娜悲剧的主要根源、外在原因和现实呈现,指出安娜的悲剧是安娜内心中理智与感情的激烈冲突同俄国社会转型时期的尖锐矛盾,以及创作主体的深刻矛盾的合力共同促成的。 相似文献
170.
文章以鄂东黄村的家庭关系和养老实践的经验材料为基础,分析了社区养老情理的内涵,并探讨了社区情理得以实践的社会基础.研究结果表明,具有“小传统”特性的社区养老情理对养老主体、养老时间及养老标准进行了界定,任何违背这一情理的村民都被视为是对“集体情感”的挑战与践踏,整个村庄内的成员会对其进行“群体性惩罚”,村庄舆论的存在保障了社区养老情理有效实践,同时亦促使村庄的养老秩序呈现出良好的状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