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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青春岁月:学术版》2015,(1)
伊恩·麦克尤恩(1948-)是英国当代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他的作品曾获得毛姆文学奖、布克奖等诸多奖项。初读伊恩·麦克尤恩的书,只看到冷漠、荒芜、无言以对的世界;后来,才慢慢品味到作者的良苦用心,展示黑暗,就是为了让人们悟到危险,并避开成长以及生活中的各种陷阱。展示令人惊悚的混乱,就是为了吸引人们足够的关注,并思考什么才是秩序。《水泥花园》就是这样一部作品。本文试图运用亚里士多德的悲剧理论来分析《水泥花园》情节的悲剧性。 相似文献
192.
193.
崔静雯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5(6)
《刑事审判参考》(总第28辑)公布的第208号苏某贩卖毒品案例存在主观归罪、罪刑失衡、滥用特情侦查等问题,本案可以运用不能犯的理论加以分析.通过阐述不能犯领域中的四种学说,重点分析客观危险说的合理性,总结客观危险说对毒品犯罪案件的现实意义,运用客观危险说深入分析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对本案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及其可罚性进行分析,可以得出本案被告人无罪的结论. 相似文献
194.
张晋霞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报》2017,33(6):88-91
张艺谋的最新力作《归来》改编自严歌苓的长篇小说《陆犯焉识》,由于小说和电影是两种不同的艺术形式,从小说文本到电影文本,二者在主题、情节、人物形象的塑造、人物命运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在这些差异的背后,传达出了作家和导演不同的艺术诉求。文章通过比较《陆犯焉识》与《归来》,来深入挖掘小说文本与电影文本之间存在的差异以及电影对小说改编的得失。 相似文献
195.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77-85
抽象危险犯与具体危险犯、行为犯存在着严格的区别,抽象危险犯的存在在理论上具有正当性。在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行为中,究竟哪些是属于抽象危险犯,还存在着认识误区。抽象危险犯的认定应当遵循如下原则:抽象危险犯是刑罚介入早期化的一种立法现象;抽象危险既是"公共危险",又是"间接的危险",其作用的对象并非犯罪对象。只要承认抽象危险犯的初始意义,就不宜主张通过"反证"的方式来收缩抽象危险犯的成立范围。 相似文献
196.
传统观点认为不能犯是犯罪未遂的一种,所有的不能犯均构成犯罪。这种观点没有正确理解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事实上不能犯分为可罚的不能犯与不可罚的不能犯。本文结合外国刑法学关于不能犯的刑事责任依据理论,论述了可罚的不能犯与不可罚的不能犯的行为危险性的判断方法。 相似文献
197.
袁珍琴 《渝西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3)
本文探讨小说《绿卡》获得良好阅读效应的原因,论述了小说的悬念设置、人物性格表现、情节结构与主题深层内涵等各个方面,而认为小说情节的新奇、突兀、变化与出人意外的穿插,是引起阅读兴味的主要手段。本文认为小说理论中“淡化情节”的主张,是直接导致社会阅读兴味减退的主张。认为小说向“写实”回归,重视情节的艺术结构,是在社会群体中重建阅读效应的有效方式。 相似文献
198.
帮助犯的不法源于其通过加工正犯的实行行为促进法益侵害,帮助行为的本质在于提升正犯实行行为的危险;中立帮助行为的处罚边界应立足于对可罚的帮助行为实质而规范的解读。行为人的主观明知不同于犯罪故意,明知影响对行为危险性的评价,继而应作为不法帮助行为的要素;在中立的帮助场合,基于保障行动自由的考虑,不法的帮助行为仅限于确定的明知与高度盖然的明知;基于帮助犯的结构性特征,可罚的帮助应仅限于正犯着手后对其实行行为产生重要促进作用的帮助。职业行为或履行义务等直接为刑法分则构成要件规制时,原则上具有违法性,构成相关犯罪的实行犯。 相似文献
199.
一、我国现行立法对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的规定我国《刑法》没有针对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的专门规定,司法实务中主要以《刑法》中有关共同犯罪和犯罪中止的条款为依据,结合刑法学理论研究进行法律适用。我国《刑法》第25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该法第26—29条分别规定了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等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24条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