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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对公共利益因行政行为受到侵害的情形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并无救济措施,这是我国行政诉讼立法的一大缺陷。从当今世界各国立法现状及我国的国情来看,建立行政公益诉讼有其必要性,若在我国建立完备的行政公益诉讼0制度,则必须考虑到原告资格的扩展、举证责任的分配及相关的经济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22.
计算机网络的发达给人们提供了更多的资讯和更加快捷的联系方式,但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网上侵权案件也给我们传统的司法制度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其中网络侵权案件的民事诉讼管辖便是突出问题之一。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因侵权行为(包括一般侵权案件和网络侵权案件)提起的诉讼,只能由侵权行为地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网络侵权纠纷具有不同于一般侵权纠纷的特殊性:遭受网络侵权的原告往往难以确定实施网上侵权行为被告的住所地以及侵权行为地点,原告处于起诉困难的窘境。本文认为,应当从计算机网络的特点出发,对传统管辖理论和网络管辖新理论、网络案件侵权行为地以及外国相关的理论进行梳理,尤其是应借鉴美国的长臂管辖权理论。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应当成为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权法院之一,这可以给原告更大程度的法院管辖选择权,从而在司法实践中有效地解决网络侵权案件原告起诉难问题。 相似文献
23.
刘银龙 《华北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56-59
承继共犯是共犯的一种特殊现象。它的特征是先行为人已经开始着手实施犯罪,同时后行为人与先行为人形成犯罪合意,而且后行为人与先行为人共同继续实施该犯罪行为。承继共犯作为一种犯罪形态属于共同犯罪里的一种,不论在复行为犯还是在单行为犯中都是客观存在的。在复行为犯中当先行为人实施了前行为之后,且造成了重结果的产生,根据共犯构成理论,后行为人和先行为人触犯的是同一个罪,但后行为人对先行为人所造成的重结果不承担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24.
潘晔 《武汉交通科技大学学报》2005,18(1):43-47
对党的三代领导集体的发展观从演进的时代背景、发展目标的选择、发展模式的探索、发展动力的寻求、发展战略的制定、发展速度的把握等方面展开研究,以期正确认识和把握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发展观在演进中的继承与创新,从而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实践。 相似文献
25.
宋春龙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
我国民事诉讼法较为粗疏,对当事人转移涉诉标的没有单独的程序规定。从学理上及域外法律规定来看,当事人恒定主义与诉讼承继主义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方法。以诉讼承继主义为基础处理涉诉标的转移有现实的意义,具体应用时应注意诉讼承继的适用范围,处理好与诉讼第三人制度、保全制度的关系。在民诉法中也应当明确增加处理涉诉标的转移问题的规定。 相似文献
26.
杜璞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3(3)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行政活动领域的违法事件也日益增多,而其中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由于缺乏主体而不能得到有效地救济.明确检察院作为行政公益诉讼原告,对于保护公共利益、完善行政法律体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7.
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确定无疑是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构建的关键。我国2012年8月31日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确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规定了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但是,立法并未明确哪些属于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要得到落实与实施,尚需进一步明确适宜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环境公益诉讼的公共性、社会性,使得检察机关、环境保护行政机关、环保组织、公民个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成为必要和可能。因此,法律应进一步明确并赋予这些主体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资格,从而使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功能得以有效地发挥。 相似文献
28.
钱云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1(4):108-112
《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于公益诉讼制度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但对公益诉讼原告的规定比较模糊;各个地方的规范性文件也存在差异。环保部门作为公益诉讼的原告不仅违背公益诉讼的目的,也违背预防为主的原则。实践中,以环保局为原告的公益诉讼案例的存在不但不能作为支持环保部门原告资格的理由,反而暴露出公益诉讼对行政权过分依赖的问题。我们应从诉讼费用、监测和鉴定技术等方面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29.
陈安民 《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8(6):92-96
劳动公益诉讼制度是维护弱势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新型诉讼方式,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都设置了为维护公益免受侵害的相应诉讼机制。针对现有相关立法和制度的不足,我国应该借鉴域外劳动公益诉讼制度,建立劳动公益诉讼制度,并在公益诉讼中,实现原告的多元化,建立有利于社会特定弱势群体的证明责任分配制度。 相似文献
30.
<千载寺唐僧十力传碑>碑文的面世,为我们了解李道子提供了大量宝贵的信息.与相关史料比对研究,可以确定碑文的大部分信息比较可信.这些信息对于研究太极拳的起源、三教合一论以及古老的养生文化是弥足珍贵的.但是碑文中述及李道子为无极养生功的创始人则难以成立.有些论者认为李道子是太极拳的鼻祖,则是更加不可能的.不过,太极拳与无极拳以及千载寺的养生文化却一定存在着源远流长的承继关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