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3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1.
12.
本文基于我国转型期中撂矿权市场与产业规制政策存在运行不协调的基本事实,从探矿权的特殊物权之属性入手,认为具有收益不确定的探矿权市场要保持高效运作的充要条件是确立最优的信息公开度.围绕这一基本观点,文章分析了这一市场运作的模式及其主体选择行为,认为要解决我国现阶段的问题,可以考虑采用.超政府"、"准企业"之定位模式的产业中间型组织.本文的分析可视为是对我国探矿权市场如何有效运作的一种理解. 相似文献
13.
马斌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6):14-21
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性质及其法律关系多有不合逻辑之处,原因在于现有法律将行政关系夹杂在民事关系之中。实际上,探矿权和采矿权是纯粹的民事财产权,依据其自身的特点,两者性质截然不同,前者是用益物权,后者是自物权,根本无法将它们纳入统一的"矿业权"概念之下。碍于现有的国家所有权制度,《物权法》将采矿权亦归入用益物权,但是并不能对其进行合理定位。理顺采矿权涉及的法律关系,必须承认采矿权的自物权性质,允许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转让。虽然这会引发损害公有制的担忧,但这其实是多虑的。因为矿产资源具有消耗性,矿产资源所有权由其他主体掌握的状态并不会长时间存续。 相似文献
14.
雷汉云 《中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
实物期权估值(ROV)方法在不确定条件下最优投资决策的应用是一种非常有价值的方法,但由于其复杂的计算,在采矿业的实际应用一直比较缓慢。针对传统的净现值法和实物期权法在矿业权评估的缺陷,从探矿权项目股权收购方的角度出发,通过探矿权转让协议如何作为一系列连续复合实物期权估算其价值的实例,采用二项式网格方法和风险中性概率计算探矿权中标的资产相应各期的期权价值,以期为现实的探矿权转让协议中评估更复杂的连续时间复合实物期权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相似文献
15.
矿业权,简称为矿权,是指探采人依法在已经登记的特定矿区或者工作区内勘查、开采一定的矿产资源,取得矿产品,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包括探矿权与采矿权两种权利。土地上的物权并非单一的物权类型,而是一组物权,包括国有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矿产资源依附于土地,使得矿业权与土地上的相关物权不可避免的发生着各种联系,存在种种冲突。对于探矿权的行使,由于具有对土地表层破坏很小、使用土地期限短、不污染环境等特点,一般应实行探矿用地使用权优先原则;对于采矿权的行使,不能不区分情况地一律实行矿地使用权优先原则,或是土地物权优先原则,而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16.
17.
正矿业权价款设定的本意矿业权价款制度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为维护国家作为勘查投资者的权益而建立的。1996年8月29日矿产资源法修改后,1998年国务院发布了3个配套法规(240、241、242号)。国务院240号令《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明确定义了探矿权价款,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探明矿产地的区块的探矿权的,探矿权申请人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缴纳探矿权使用费外,还应当缴纳经评 相似文献
18.
地处中国西部的四川省,虽然在十一五期间遭受了汶川大地震的重创,但是2006年~2009年间,全省生产总值分别增长13.5%、14.5%、11%、14 5%:2010年上半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GDP)达7465.9亿元,同 相似文献
19.
20.
本文试图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角度揭示目前探矿权一级市场出让、二级市场流转过程中,对流转产生不利影响的十个问题,以及有针对性地提出笔者自身的浅见,供大家参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