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87篇 |
免费 | 12篇 |
国内免费 | 5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30篇 |
民族学 | 2篇 |
人才学 | 4篇 |
人口学 | 1篇 |
丛书文集 | 79篇 |
理论方法论 | 21篇 |
综合类 | 150篇 |
社会学 | 15篇 |
统计学 | 2篇 |
出版年
2024年 | 3篇 |
2023年 | 12篇 |
2022年 | 14篇 |
2021年 | 13篇 |
2020年 | 10篇 |
2019年 | 9篇 |
2018年 | 5篇 |
2017年 | 4篇 |
2016年 | 10篇 |
2015年 | 6篇 |
2014年 | 23篇 |
2013年 | 11篇 |
2012年 | 19篇 |
2011年 | 20篇 |
2010年 | 15篇 |
2009年 | 18篇 |
2008年 | 27篇 |
2007年 | 14篇 |
2006年 | 13篇 |
2005年 | 13篇 |
2004年 | 8篇 |
2003年 | 10篇 |
2002年 | 8篇 |
2001年 | 3篇 |
2000年 | 9篇 |
1999年 | 3篇 |
1998年 | 1篇 |
1996年 | 1篇 |
1995年 | 1篇 |
1993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30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71.
<正>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和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作为激励和鼓励技术创新、促进人类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基本法律制度,知识产权制度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得到历史性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受到国际和国内的高度重视。在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应该确保它的行使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而在限制知识产权 相似文献
72.
许延东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4(4):57-64
网络经济有别于过去的经济形态,使得竞争市场出现了:高固定成本投入和低边际成本、显著的网络效应与锁定规律和急速的科技创新与动态的竞争市场等特征。这些变化使得产生并发展于工业经济的反垄断法如何规制网络经济条件下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成为疑问,"360与QQ事件"的出现恰好成为此问题的试金石。针对网络经济,传统的反垄断法制度及其基础理论仍然有效,但为适应社会的发展,在传统制度及其理论基础上,应创新反垄断法微观制度规则,在现有制度体系中构建有活力、有针对性的反垄断法律制度,以达到有效规制网络经济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诸多不法行为的目的。 相似文献
73.
曾晶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5):150-155
企业间的诸多因素,如企业数量、企业对称性、生产能力、以及结构联系,对它们达成或维持协调行为或一致行动很重要。因此,在判定企业是否具有共同支配地位时,必须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方能确保判断的准确性。目前我国反垄断执法尚未完全掌握这一考察方法,因而今后应充分借鉴相关国家的成熟经验,尽早探寻出一套契合我国国情的共同支配地位判定方法。 相似文献
74.
陈煌书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6(6):138-142
《尖尖的枞树之乡》是美国著名女作家萨拉·朱厄特的代表作。随着女性主义等思潮的兴起,当前评论界更多地关注作者在作品中塑造的坚强、独立女性。事实上,朱厄特并没有忘记男性,在《尖尖的枞树之乡》中,不但有传统、刻板的男性,也有觉悟和可拯救的理想男性。正是通过对这些男性的刻画,作者不仅表达了她对男性的关注,更表达了其对男性气质建构问题的思考和探索。基于此,借助社会性别研究的视角,探讨朱厄特在《尖尖的枞树之乡》中对男性气质的重构,指出朱厄特通过对支配性男性气质的否定和批判,解构了传统的男性气质,进而又在对“雌雄同体”双性气质的肯定和赞赏中,实现了对理想男性气质的重构。 相似文献
75.
76.
77.
阐述了知识型企业与非知识型企业的本质区别. 从这一本质区别出发,在分析知识型企
业管理需求的同时,指出“命令- 支配型”管理模式对知识型企业是不适用的,并根据这些管理
需求提出“引导- 服务- 激励型”管理模式,简要阐述了引导、服务和激励的内涵. 最后,提出了
以团队为基础的动态菱形结构,用以支撑该管理模式 相似文献
78.
79.
朱静洁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0(1):53-62
互联网企业滥用相对优势地位行为具有明显的危害性,而我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制方法和《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却无法对该行为进行科学、有效的规制.因此,在互联网领域引入滥用相对优势地位法律规制的理论与方法具有充分的必要性.此外,滥用相对优势地位法律规制理论在互联网领域具有相当的可行性,不仅能够有效契合互联网市场特性,还能减轻原告方的举证责任,从而显著改善对互联网企业滥用相对优势地位行为的法律规制效果.在规制互联网企业滥用相对优势地位行为时,需要明确立法模式,准确设立“相对优势地位”的认定标准,适当减轻交易相对人的举证责任,科学设置互联网企业滥用相对优势地位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