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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163.
对《刑法》第133条“逃逸”的理解之所以会得出不同结论,与人们认识这一问题角度有关。因此,要正确理解“逃逸”就必须统一基调,把握基本的理论问题。 相似文献
164.
金燚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3(3):88-96
违法所得没收是一种建立在国家强制力基础之上的"准不当得利之衡平措施".出于彻底剥夺不法财产的规范目的 ,违法所得包括直接所得、间接所得和其等值财产,由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于内在构造和刑事政策上的特殊性,违法所得的投资收益同样应当予以剥夺;违法所得没收的对象包括犯罪分子本人、共犯和第三人,共犯没收应立足于"基于共同处分权之连带没收"的立场,第三人没收应根据获利关联性区分第三人的类型和法律效果;为彻底铲除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经济基础,同时兼顾人权保障的需求,应坚持总额没收和比例没收原则. 相似文献
165.
胡东平 《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4(3):54-60
刑法的价值应当包括正义、自由和秩序这几个基本价值。前期古典学派以自由为刑法的核心价值,后期古典学派以正义为刑法的核心价值,实证学派以秩序为刑法的核心价值,却都忽视了刑法的其他价值。因此,刑法理论应当同时体现刑法的三大基本价值,即保持刑法价值均衡。以自由和正义为刑法的核心价值定罪时会强调行为因素,以秩序为刑法的核心价值定罪时会强调行为人因素。追求刑法价值均衡在定罪时必然要同时考虑行为因素和行为人(人格)因素。 相似文献
166.
马康 《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35(1):89-94
作为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要部分,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在具体适用上存在较大理论和实践争议。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本质是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说没有全面认识到该程序的本质。司法解释扩张了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适用的案件范围,严重背离了程序法理和制定司法解释的基本原则。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没收”的性质是“特别没收”;证明对象包括:被追诉人存在犯罪事实且该被追诉人已死亡或潜逃,被追诉人存在的犯罪事实与请求没收的财物之间具有实质联系。对于“违法所得”和“其他涉案财物”的解释应当遵循实质联系的标准。 相似文献
167.
张靖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4(3):99-101
自1995年《担保法》颁行以来,我国就开始实行抵押权登记制度。这一制度在我国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交易安全以及提高交易效率的过程中起了很大作用,但这一制度尚不完备。本文试图通过一起未经登记的抵押合同纠纷,结合国际上抵押权登记的立法体例分析讨论现行的中国关于抵押权登记的效力问题,希望能以此促进抵押权登记制度以及物权立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168.
王美茜 《吉林师范大学学报》2001,(6):22-24
从我国刑法规定的情节犯立法形式上看,情节犯在立法上存在若干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完善第一,规范法律用语,保持法律条文的统一性;第二,在刑法附则中对"情节严重"等概念加以解释;第三,加强立法解释,限制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169.
造成刑事错案的原因非常复杂,大致可以分为直接原因与深层原因两个方面。要消除导致错案的直接原因,应当采取以下措施:第一,严格落实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有效遏制刑讯逼供;第二,强化对科技手段的运用,对尸体、体液、痕迹等实物证据,能够采用DNA鉴定、指纹鉴定等高精度的鉴定方式的,不得采用辨认、血型鉴定等低精度的鉴定(认定)方式;第三,高度重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证据、事实和理由,驳回辩护方意见必须进行充分说理;第四,严格遵循认定有罪的证明标准,规范口供补强规则的适用;第五,严格贯彻疑罪从无规则,对认定有罪证据不充分的案件必须做无罪处理,不得做留有余地的判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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