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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黎虎 《文史哲》2012,(4):60-71
汉代外交之空前发展主要是因其综合国力之强盛,尤以其中经济、军事等"硬实力"强大所致,同时还与其"软实力"亦有相当关系。"德"是中国古代外交关系"软实力"的重要表现之一,是汉文化的集中体现与总和,其基本理念是认为中原王朝应通过修"德"以吸引四方国、族。"软实力"在汉代外交中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两种类型,一为四方国、族对于汉文化之从敌视到仰慕,以匈奴最为典型;一为四方国、族对于汉文化从隔膜到亲近,其中以西域诸国较为典型。在外交关系中,"硬实力"是第一位的,起决定作用的,"软实力"之发挥作用一般来说是在"硬实力"基础之上方才奏效。  相似文献   
82.
“直符”制度是汉代官方保障各级行政机构正常运转的一项重要举措。自东汉开始,民间社会对“直符”观念不断予以神秘化,乃至演变成为一股思想潮流。当时的民众认为代表时间、方位上的禁忌并预示着吉凶祸福的神煞也要轮值当班。这种神煞“直符”的观念不仅影响了土木营造等事宜,还渗透到丧葬礼俗领域,进而抽象化为一种普适性概念,遂成为数术学、星占学的重要考虑指标。此外,东汉末兴起的道教在创立初期就援引和借鉴了汉代官员轮流担任“直符史”的做法,建构出具有鲜明宗教特征的神学化“直符”观念,并延续到后世。  相似文献   
83.
84.
王云庆  赵丽 《唐都学刊》2011,27(4):25-29
"章表奏议,经国之枢机"。文书形态和运作机制的变迁,是了解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成长性变革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封事是一种直达御前、"不使人知"的机密文书,其内容涉及外戚关系、皇帝得失、国家政治和大汉安危等社会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与普通章奏相比,封事的传递、运转过程绕过了尚书台的拆封和审阅处理,直达皇帝,由皇帝亲自批阅,传递过程简单、直接,中间只有少数几个人员和机构参与封事的传递,略去了审阅和处理环节。  相似文献   
85.
《南都学坛》2016,(3):13-17
汉代市籍作为一种国家控制手段,是一种身份凭证,具备户籍类型及性质,适用于特定人群,他们居住于"市里",一方面有着各种限定,另一方面也可由此获得一些自己特有的权益,并很可能以其为枢纽,将市场与市里的什伍之制结合起来,在不打破市里建制的基础上,原则上将其移之于市场管理,在国家的严格管控之下,连带涉及三代及三族人群。  相似文献   
86.
张华 《人才瞭望》2013,(7):77-77
我国休假制度由来已久,最早始于汉代。当时还具体规定,朝中官员每5日返家沐休,故称之为"五日休"。到了唐高宗永徽三年,则改为"旬休"制度,即官员每10日可以休息一天。一年三十六旬,可休36天。到了宋代,合计法定假日有74天,加上36天旬休日,共110天,与今天的节假日总数非常相似。  相似文献   
87.
汉代思妇诗是汉代社会的反映,它与汉代力役、兵役、游学、游宦制度、汉代女性的婚恋与守节,以及汉代文人尤其是东汉文人的婚恋思想密切相关,呈现出丰厚深挚文化的特质。  相似文献   
88.
汉朝运用法律手段推行伦理精神,将宗法纲常伦理直接转换为刑律条文,亦即今人所说的“道德立法”,它是中古伦理政治下法律实践的突出特点。法律的伦理化,则使得亲情伦理的温情渗入法律的严峻之中。同时,朝廷运用法律的力量,将君主权威和臣道伦理原则渗透到行政管理之中。这便是行政伦理的法律化。上述纲常与法律的互动现象,是汉代伦理政治的重要体现,封建政权通过调整法律关系和纲常关系,实现对官吏集团乃至整个社会的有效控制。  相似文献   
89.
晋代的财产刑在继承汉法的同时,做了部分改革,规定剥夺罪犯财产性质的刑罚,一为赎刑,老病幼妇及具有一定身份的罪犯等都可以钱物赎刑;二为罚金刑,对轻微犯罪处以罚金.晋代的财产刑与前代相比发生了一些重要的变化,如原赎刑中的赦赎已消失,这是财产刑完善化的表现,对后代法律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相似文献   
90.
汉代奏谳制度是指汉代的疑狱的上呈、审理、判决和执行.奏谳既体现在初审中,也体现在复审中.奏谳规定疑罪从轻、从无,它重视证据的精神包含着无罪推定的原则.从帝王对疑狱上谳的有关规定、各级官吏对谳狱处理的原则方法及当事人对这一司法权利的主张和运用来看,尽管出现了各种问题,但也体现了汉代司法制度的人性化管理和人文化的关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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