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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顾春梅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0(4):47-52
关于五帝的传说,不同学派各执一词。儒家尚德治而重仁礼,把五帝时代渲染为王道时代,希望借助五帝传说改变春秋时礼崩乐坏的局面;道家持回归自然的历史观,企图回到五帝之前无为而治的时代,或者把黄帝改造成道家的典范;法家持进化的历史观,认为五帝的“德治”在当今是行不通的,只有法治才能符合时代的要求。直到司马迁继承儒家的传统,把五帝世系写入《史记》,儒家的价值取向才占据了历史的正统。 相似文献
192.
张增田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26(5):10-13
对法的公平价值的追求是道家黄老学派撮法家之要.这一追求主要在法制公平的体系内展开,首先,通过确立某个具有公平品格的依据,赋予"法"以公平性.<黄老帛书>"道生法"、<管子>"法出乎权,权出乎道"、<鹖冠子>"道生法,法生神,神生明"等命题是黄老学家于不同阶段在此方面作出的共同努力.意在使法获得与生俱来的公平性.他们从度量的角度陈述"法"纠偏正行、辨断是非等旨在维护公意的作用.在司法阶段,黄老学反对执法者舍法用我的行为,认为社会立法者和执法者,都须自觉接受法的规约.法家尽管也力主一断于法,但他们在承认分工合理性的前提下,逐步突出法的工具性价值,使法沦为赤裸裸的统治手段而渐失其公平性的品格. 相似文献
193.
商鞅“更礼”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孔毅 《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4):5-11
商鞅是以提倡"尊君重法"而名显一时的法家代表人物,但并非不重视礼,只是其对礼的看法和使用与儒、道、墨诸学派大异其趣。面对战国时代"礼崩乐坏"的现实,他明智地提出"更礼"的主张。商鞅之"更礼"基于他的历史观和人性论。其"变法"与"更礼"并行,而"更礼"则以"礼者,所以便事也"为指导原则,从而弱化了礼的道德意义,将礼变为功利之礼、实用之礼,对秦国及后世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194.
王照东 《新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4):41-46
法家的法治主义既体现出变法革新的有为主义一面,同时也倡导法治下的无为而治。然而,法家之法并不包含对君主国家的限制性内容,法家之无为也仅仅是出于君主专制便利的考虑。如此一来,在实践上法家法治下的无为而治就注定会成为君主专制的刑罚工具。法家法治主义的失败警示我们,将国家权力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使其在有为与无为之间保持相对平衡,是当前“依法治国”进程中必须加以注意的一项内容。 相似文献
195.
韩非子以人性好利论为基础,形成以法制欲、以法导利、法禁明著的主张,构建了一套法律思想体系.这个法律思想体系具有凡事皆决于法的主体特征,对法律的社会政治功能极其重视.为了强化法律的社会政治功能,韩非子主张轻罪重罚,这在思想上显得比较极端.韩非子的法律思想与主张赏罚适当、鼓励道德自律的当代法律思想相比,无疑有较大历史局限,对此,需要我们批判性认识和对待. 相似文献
196.
高旭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2):13-18
"谏议"是专制君主政治的重要内涵之一,秦汉时期的《淮南子》对此有着深刻的反思和认识。《淮南子》认为谏议对统治者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在政治上能矫正君失,和辑君臣,促进王朝稳定发展。《淮南子》反对刚愎自用,拒谏妄为,主张统治者应理性求谏、善于听谏和积极纳谏,对自身政治行为有所约束和调控,构建良性的君臣关系,实现"圣王"之治。《淮南子》论"谏",在政治哲学上,受到黄老道家的决定性影响,而在政治权术上,道、法思想则有所相通;与道、法相比,儒家的思想影响略显逊色。《淮南子》论"谏"不仅在秦汉道家中最为深入,而且也成为西汉时期最具代表性的谏议思想之一。 相似文献
197.
高旭 《湖南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
"君臣互市"说是韩非君臣观的重要内涵,充分体现出韩非政治思想"君权至上"的理论实质。韩非从人性之私的伦理内因、君臣势异的政治外因和公私争利的现实基础三个方面深刻诠释其"君臣互市"的政治主张。坚持"君权至上"的根本立场,促使韩非的"君臣互市"说走向极端化"尊君卑臣"的政治歧路,造成君、臣关系的内在失衡,陷入恶性发展。"君臣互市"说虽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出专制权力下君、臣关系的真实内涵,但片面化认识君、臣之间利益关系所产生的消极性,导致韩非无法推动君、臣关系的良性构建和发展。 相似文献
198.
作为战国末期的思想家,韩非子是思想的集大成者.他一方面继承了法家思想,主张严刑酷法,以吏为师;另一方面,韩非的学说却本于黄老无为.两种不同路径的学说在韩非这里得到统一.在某种程度上来说韩非的思想只能是一种政治学说,韩非学说的主要部分是他的"法术势",是为维护君权统治的一种政治学说.他的人性论和公利私利之辩共同构成了政治学说的理论基础.从韩非的理论路径来看,具有鲜明的伦理思想的部分是人性论和公私之辩. 相似文献
199.
亚里士多德与法家的“法治”理论分别代表了西方与中国古代“法治”思想的最高水平,分析、研究它们之间的异同及其形成的原因,不但对于理解中国与西方不同的法哲学传统,而且对于建设现代化的法治国家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0.
由于社会政治经济前后发生很大变化,汉王朝的法制指导思想,也相应发生很大变化,从总体上看,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汉高祖至文景时期。这一时期,是以黄老思想为主,并辅之以法家思想为法制的指导思想。黄,指传说中的黄帝;老,指老子。黄老思想的特点是无为而治。无为而治的思想,反映在立法指导思想上就是轻徭薄赋、约法省刑。二是汉武帝以后。这一时期,是以儒家思想为主,并辅之以法家思想为法制指导思想。其中心是德主刑辅。汉代德主刑辅法制指导思想的提出,原因之一是为了避免秦朝专任刑罚之失。汉统治者认为,以德礼教化为先,人有犯罪再施之以刑罚,采用刚柔相济的两手,以期稳定社会秩序,达到长治久安,巩固地主阶级专政。这反映了汉代地主阶级在立法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因此,这一思想基本上为汉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所承袭。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