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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组织编写了<马克思哲学的历史原像>一书,此书将在人民出版社出版.编写组在最后的统稿时召开了一系列小型研讨会,本文是第一次讨论的录音整理稿.这次研讨集中讨论了孙伯鍨教授提出的马克思哲学思想发展进程中的"第一次转变"问题,即1843年底青年马克思从唯心主义转向唯物主义,从革命的民主主义转向共产主义立场,但这并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的真正形成和创立.在对马克思思想发展的这个"第一次转变"的基本内容上,与会学者明显存在不同看法.争论的焦点在于青年马克思哲学立场的第一次转变的理论落点究竟是法权唯物主义还是一般唯物主义.  相似文献   
82.
现代人权主要由三个层次构成即在“不损害他人”的基础上的人权道德理想、法定权利、实有权利,商品经济尤其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加速了人权事业的进步,公民法定权利的确认和扩展,为人权实践提供了法制保障。  相似文献   
83.
84.
85.
黑格尔的精神哲学,构建了一个以自我自由之法权人格为核心的现代法权理论系统.自由自我人格、市民社会、国家的合理调控三位一体,和谐统一于"法权人格体"的良好社会秩序中.这为我们法治现代化理论和实践提供了一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86.
依据现代宪政理念,为了保障市场主体的经济自由,并同时对政府的经济调制行为予以规制,我们必须赋予市场主体以经济权利并厘定政府经济权力的边界,这是经济宪法的第一要务,也只有在当宪法真正履行着它的道德承诺,真正确定政府机构对全体公民的经济义务而限制经济权力的时候,它才具有合法性。经济法法权合法性分析必须在此前提下展开,才能构建和谐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理性的权利(力)结构,使市场经济主体作出合乎本性的自然选择,实现自我的经济福利。  相似文献   
87.
《江西社会科学》2016,(11):5-15
国家治理的根本前提是重新审查国家的性质定位与存在取向。首先要讨论"国家何以产生"和"谁有权定位国家",然后再考察国家治理的实质,明确"谁有权治理国家"和"国家治理什么"。在此基础上检讨国家治理的基本规则,分别从"谁有权制定国家治理的规则"和"制定国家治理规则的依据何在"入手,追问国家治理规则构建的合法性,确立国家治理的政治学公理。以此为指南,重新审查国家治理的基本条件为:法权政体构成国家治理的政治土壤,人的共性、人权民主和自由主义精神构成国家治理的精神结构基石,以权责对等和公私分明为原则的群己权界构成国家治理的社会方式,以人权制度和法权律法为双重护卫力量的权利博弈权力则构成国家治理的运作机制。  相似文献   
88.
穆勒以归纳法完善了功利主义体系,从感觉的恒久可能性出发,把正义看作心理情感中的正面的、积极的体验.正义源于法律,对正义的明辨和执行就是对法的审判和执行,其基础在于功利,功利原理是社会制度的第一原则.马克思对功利主义的正义观进行了批判,认为功利主义所完成的任务是对资产阶级剥削关系的确认,正义实质上是生产方式中占支配地位阶级利益的体现,具有历史性和阶级性.  相似文献   
89.
90.
算法行政具有客观、高效优势,但同时伴随着技术内生的不确定性风险、法律层面权力行使与权利保障的挑战,以及价值层面技术理性吞噬价值理性等桎梏,亟需法律破解。规制对象是法律制度构建之前提,将“算法法权”作为算法行政风险的法律规制对象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通过“权力—权利”的法权结构,可实现算法行政中“私权利、公权力、私权力”的整体性规制。质言之,算法行政风险的法律规制需要以“算法法权”的科学配置为核心,建构法律、伦理、技术与自我规制一体化的规制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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