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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斯佳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7(1):133-140
个人数据权是人格权,而不是财产权,并且,个人数据权主要是在公法领域发生作用,因此,个人数据权主要是一项宪法权利.在公法领域,数据主体的自决权受到很大限制,公权力机关基于公共利益的目的或管理职能的必要,可以不经数据主体同意而搜集和使用个人数据.为避免公权力对公民个人数据权的侵犯,公权机关在搜集公民个人数据时,必须遵守职能必须原则和当事人知悉原则;而在使用个人数据时,则必须遵守目的特定原则.个人数据权作为宪法权利,一方面具有防范公权力侵犯公民个人数据权的功能;另一方面,在公民个人数据权受到其他民事主体侵犯时,有要求公权力承担保护的权利.如是,个人数据权作为一项宪法性权利,其内容才是完整的,并且是自足的. 相似文献
63.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有人的精神利益和经济利益在现代社会受到严重侵害。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国际焦点,但现有国家、区域及国际立法存在分歧。本文以利益平衡为目标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知识产权的权利性质、权利主体、权利内容等方面进行比较法分析,为我国立法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撑及制度借鉴。 相似文献
64.
论个人信息权在人格权法中的地位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王利明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3(6):68-75,199,200
尽管实践中对个人信息采用刑法、行政法等多重保护机制,但并不能影响或改变个人信息权为民事权利的基本属性。个人信息与个人人格密不可分,个人信息主要体现的是一个人的各种人格特征,故个人信息权是一种新型的具体人格权。个人信息权不属于一般人格权。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在内容上存在一定的重合,但整体而言,个人信息概念远远超出了隐私信息的范围,应当将个人信息权单独规定,而非附属于隐私权之下。我国未来"人格权法"应当对于个人信息权作出规定,明确个人信息权的范围、内容、收集原则、侵害责任,以及商品化使用问题。 相似文献
65.
环境司法专门化的建构路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宝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6):50-54
当前,我国环境司法专门化实践正如火如荼,但也饱受争议:质疑者或主张其存在脱法嫌疑,或认为可沿用传统司法框架而无甚必要,或以案源稀缺否定其可行性;赞同者则以环境纠纷增多与环境案件复杂作为正当性依据。这些论争不同程度上忽略了环境司法专门化的功能和内涵,即通过审判机构的专门化、诉讼程序的特别化与审判人员的专业化,以应对环境侵害的交互性、扩散性与不确定性对环境诉讼的影响。条件成熟时应制度《环境诉讼特别程序法》,对环境诉讼的管辖、审理、执行和公益诉讼等特殊规则进行规定。 相似文献
66.
张辉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3):37-42
为保护海洋特定区域的环境,在国际法和国内法层面存在着一些特别区域制度,其中包括特殊海域制度、特别敏感海域制度、环境高风险海域制度等。我国南海地区地理环境特殊,海上交通运输繁忙,环境污染风险巨大,急需强化环境保护。引入特别区域制度,与我国既存的海洋特别保护区制度相结合,可以更有效地保护南海海域环境,并强化我国在南海地区的存在和管制。 相似文献
67.
马文博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2):111-120
在强化反洗钱监管的国际共识背景下,如何弥补我国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的规制短板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作为一种非典型的制度移植,取形于国际共识标准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制度构建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存在排斥反应,既难以与金融监管导向的既有反洗钱架构相匹配,也未能消弭与特定行业基本职业伦理之间的冲突,还缺乏来自信息保护一般行为规则的体系支撑。为此有必要在缓和制度移植的排斥反应过程中,揭示宏观政策聚焦和治理模式转型如何从双向视角为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制度创新提供激励机制。进而基于以功能和场景为依托、以风险为方法的具体思路,构建以情报为中心的协作机制、重塑以场景为标准的信息处理规范并助推以风险为指引的合规体系,从而实现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基于实践约束条件的本土化调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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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尊严与人格尊严——兼论中国宪法第38条的解释方案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我国现行宪法文本上虽然仅有"人格尊严"这一用语及其保护条款,而缺落了可与诸多立宪国家宪法上的"人的尊严"又或"个人尊严"相提并论的基础性价值原理,但彼此之间在语义脉络上也存在着某种相通之处,尤其是与德国基本法中的那种以"人格主义"为哲学基础的"人的尊严"这一概念之间就存在着某种可互换的意义空间.正因如此,同时也基于对我国现行宪法第38条本身内部规范结构的规范分析,吾人可以对这一人格尊严条款作出一种新的、更为合理的解释,此即本文所提出的"人格尊严条款双重规范意义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