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24篇 |
免费 | 7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15篇 |
劳动科学 | 1篇 |
民族学 | 1篇 |
人才学 | 4篇 |
丛书文集 | 51篇 |
理论方法论 | 20篇 |
综合类 | 125篇 |
社会学 | 13篇 |
统计学 | 1篇 |
出版年
2023年 | 3篇 |
2022年 | 5篇 |
2021年 | 2篇 |
2020年 | 4篇 |
2019年 | 9篇 |
2018年 | 1篇 |
2017年 | 6篇 |
2016年 | 10篇 |
2015年 | 5篇 |
2014年 | 18篇 |
2013年 | 19篇 |
2012年 | 15篇 |
2011年 | 13篇 |
2010年 | 7篇 |
2009年 | 13篇 |
2008年 | 25篇 |
2007年 | 13篇 |
2006年 | 8篇 |
2005年 | 10篇 |
2004年 | 3篇 |
2003年 | 5篇 |
2002年 | 6篇 |
2001年 | 3篇 |
2000年 | 9篇 |
1999年 | 7篇 |
1998年 | 4篇 |
1997年 | 8篇 |
排序方式: 共有23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01.
“双碳”目标的实现与能源法律的关系密不可分。从能源法律因应“双碳”目标的理论基础与范围限定出发,重新审视能源法律的制度逻辑,可发现能源法律存在经济化与生态化的理念异质、市场化与行政化的范式失衡、区域化与全球化的格局分化的存续危机。只有摆脱狭义上“能源供给”的传统观念,确立低碳能源治理策略的同质转变,调适能源利益关系的结构衡平,能源法律方能因应“双碳”目标之复杂性诉求。该逻辑转换为能源法律的结构和内容确定了优化方向,即能源法律应从法律体系的融贯性出发,坚持“政府—市场”的二元主体结构与“能源供应—低碳节能”的二元规制机制,塑造以环境法典、能源基本法、能源单行法、能源政策为规范承载的交织秩序,从而提升低碳能源的法律治理之力。 相似文献
102.
环境立法模式有单行法模式、基本法模式、整合法模式和法典模式四种类型。由于历史传统和法律文化的不同,英美法系国家一般采用单行法模式和整合法模式,而大陆法系国家则大都采用基本法模式和法典模式。各种立法模式各有所长,也有不同的适用条件。我国立法传统以及当前的客观现实,决定了我国环境立法应采基本法模式,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应成为我国的环境基本法。 相似文献
103.
温晓莉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7,(2)
本文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法律宗旨、法律结构体例、法律的时间、空间和对人效力、法律解释权等四个方面,论述了基本法的法律特征。 相似文献
104.
张璐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3(5):107-111
能源法律体系应包括能源基本法和具体能源法两个组成部分,其中具体能源法又可划分为能源利用法、能源产业法和能源公用事业法。以此为参照对我国能源立法进行体系化评估,存在能源基本法缺失、能源产业法覆盖领域的欠缺以及能源公共事业法整体上立法层次偏低等问题。因此,已从对《能源法》进行合理定位、完善能源产业法的覆盖领域以及提升能源公用事业法立法层次等方面推动我国能源法律体系的发展完善。 相似文献
105.
德国职业教育“四二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德国是欧洲联盟中最大、世界上第三大经济强国,由16个州组成的联邦制国家.在<基本法>的框架下,各州拥有独立的、却也是有限的自主权.各联邦州分别将小学、中学的学制确定为12年或13年,在此阶段,所有州立学校都是免费的.德国有272所高等院校,其中有102所综合性大学和167所应用科技大学. 相似文献
106.
发展国际旅游业:日本的经验及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日本政府在发展国际旅游的过程中,根据旅游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通过采取制定法律、放松居民出境旅游的外汇管制、加强国际旅游合作、规划国际旅游主题区域以及实施观光立国战略等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日本国际旅游业的发展.日本政府发展国际旅游业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已经取得显著成效,其中一些有益的经验也值得我们借鉴. 相似文献
107.
完善科技创新法律环境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科技创新需要良好的法律环境。目前 ,制定科技创新基本法 ,加大科技创新相关法律的创制与修订力度 ,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和扶持科技创新的法律环境 ,是完善科技创新法律环境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108.
海洋成为陆地不可再生资源日渐耗竭后此类资源提供的主要场所,海洋开发也将成为未来人类获取财富的主要路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我国要提高海洋开发利用能力、建设海洋强国之目标,但实现这些需有法律制度作保障.当下我国海洋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但其不足仍十分明显:一是缺少国家战略层面的定位和海洋基本法;二是涉海事务多头管理,部门利益、条块分割等不利于发展海洋事业和维护国家利益;三是海洋技术发展投入严重不足.为此,可借鉴有关国家的经验,将海洋开发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完善海洋开发法律制度,制定海洋基本法,明确相对集中统一的主管机构,注重海洋技术的引进和开发,为完整行使我国海域的主权及其资源的充分开发以及开发利用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区域和公海领域资源创造有利条件. 相似文献
109.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