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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设计具有明显的公正优先价值导向。通过构建非线性量刑模型分析177161份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初审判决书发现,司法实践中表现出明显的“从宽”克制倾向:认罪认罚对轻罪量刑的作用倾向于在“底线”游走,接近量刑情节“坦白”;传统量刑情节仍在习惯性适用,认罪认罚发挥实效的空间不足。在法定主义背景下推动更高层次上公正与效率的统一,可以考虑,一方面建立认罪认罚分级分类制度,适当加大对轻罪的从宽幅度;另一方面扩大认罪认罚从宽幅度的法定空间,在立法上赋予认罪认罚“减轻”情节地位,破解量刑折扣零和博弈的困局。 相似文献
32.
33.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不仅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性极强的问题。文章在明确刑事诉讼证明标准这一概念内涵的基础上,对我国的立法规定进行了评析,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34.
洪琳婷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2,(3):139
广东商学院法学院2010级全日制硕士洪琳婷指出:我国《刑法》对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刑分为三个幅度:5年以上10年以下;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而中国澳门地区也是三个量刑幅度,"一、为对他人进行 相似文献
35.
纵观整个刑事诉讼过程,刑事审判居于中心地位,也是具有决定性的阶段。它不仅能决定案件最终的处理结果,也关系着刑事追诉的能否成功以及国家具体刑罚权能否实现。本文从自身实践锻炼的具体情况出发,主要以酌定情节的适用、死刑案件的审理和量刑规范化等问题为着手点,探究刑事审判的特点。 相似文献
36.
【案例】鲁某于2014年6月28日进入上海某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从事电焊岗位工作,每日工资170元。2015年6月9日,鲁某以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申请。后鲁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庭审中查明鲁某2015年1月、2月确实未有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其他月份均由公司为其正常缴纳。公司称未缴纳的原因是2014年1月公司进行人事变动,由于人事专员工作交接产生失误,导致一部分员工漏缴了两个月的社会保险费,于2015年4月发放通知要求漏缴社保的员工进行登记为其补缴,并提交该通知以及其他员工补缴记录为证。而鲁某自己未向公司反映漏缴的情况,由于公司员工人数较多,公司对于鲁某漏缴的情况也不知情,现公司愿意为鲁某补缴2015年1月、2月的社会保险费,不同意支付鲁某经济补偿。而鲁某认为,公司人事工作的交接失误客观上造成了本人漏缴社会保险费的事实存在,本人据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就应当支付本人经济补偿。 相似文献
37.
于明波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12):277-278
大学生在学习外语的过程中,经常会分不清自身的观点与文章的主旨大意,造成对文章的错误领会,正确把握事实与观点的概念,才能准确地辨别评论性文章中什么是事实,什么是作者的观点。 相似文献
38.
法官在对证据进行评判、对事实进行认定的时候,应首先依据法律对证据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正当的法律程序;在法律没有相应的规定或者相关规定比较模糊的时候,法官需要用自由心证作为补充,依靠理性和良心形成内心确认。根据案件的不同特点,对那些案情简单,标的额较小的案件规定为一审终审,将更多的司法资源用来审理标的额比较大的、疑难的案件,可以采取世界其他国家通行的做法,即三审终审制。 相似文献
39.
当前对某些大型企业开出的“天价罚单”并不是反垄断法的代名词,其并不能反映中国反垄断法的真正实施状况.中国六年来的反垄断法律实践表明,反垄断法具有高度不确定性.从分析实证主义的视角来看,这种不确定性是由反垄断立法无法限定反垄断案件的司法适用所导致的,但这种分析路径忽略并遮蔽了垄断行为的复杂性.事实上,是垄断行为的复杂性导致无法通过立法规则制定来达致司法适用的确定性.立足于此种复杂性,从社会功利主义视角来分析,反垄断法的不确定性与作为生成其背景的多元利益变动和多元价值平衡不可分割.反垄断法的不确定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指引反垄断判决充分面对各种利益、各种价值进行衡量和选择,以达至实质的合理性.由此,中国反垄断法的未来应该更加关注法院的作用,构建全新的立法和司法关系. 相似文献
40.
案情简介某化工公司职工陈某一直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参加工伤保险。2011年6月,陈某上夜班时不慎掉入槽钢罐中吸入大量氮气后昏迷不醒。公司将其送医院抢救,用去医药费4万多元,但陈某未能苏醒,公司并不再为其支付抢救费用。陈某家人要求公司继续抢救,但公司称陈某是该公司临时工,除非陈某家属与公司签下"化工公司一次性付陈某家属25000元,无论陈某能否苏醒,均不再与公司有任何关系"的书面协议。因救人要紧,急需巨额医药费,陈某家属在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