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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犯罪与刑罚谁决定谁,一直是学术界争论不休的问题。理论体系起点必须具备的要求,以及社会危害性观念存在的缺陷,说明刑法学的逻辑起点只能产生于刑罚目的之中。对犯罪原因的不同理解造成刑罚观念不同,进而导致犯罪观念不同,这已被刑法的演进路径所证明。刑法学派之争缘于刑罚目的观相异,并在犯罪论的理论层面引发了全面的论战。从刑罪关系的点线面考察,刑罚观决定犯罪观。  相似文献   
92.
耻辱刑在古代各国都存在过,后来被认为是不人道、不文明的刑罚而被废除,近来,又在有的地方重现。耻辱刑是诉诸人内心的一种刑罚,因而这种刑罚的主观色彩十分强烈,对这种刑罚反应的个体差异很大。同样的耻辱刑,对不同的人来说,可能意味着轻罪重罚或重罪轻罚。因而,耻辱刑是一种不科学的刑罚类型,对于现代法制文明社会来说是不可取的。  相似文献   
93.
94.
95.
有关"以刑制罪"的理论纷争及其引发的刑法冲突,均源于对"以刑制罪"之刑法实质缺乏合理认识。事实上,一直被学界普遍忽视甚至否定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定罪意义,在理论根基和核心内涵上与"以刑制罪"理论有着高度契合。从内在关系看,二者具有同质性——"以刑制罪"之刑法实质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定罪意义的要求和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定罪意义为"以刑制罪"理论划定了合法性界限并提供了规范根据。基于此,"以刑制罪"理论之适用在根本上应当遵循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指导定罪的基本精神,具体应当通过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定罪意义的刑法立法之适用来指导定罪。  相似文献   
96.
97.
詹奇玮 《社会科学》2022,(6):178-191
慎刑思想滥觞于西周的“明德慎罚”,经过儒法两派的认可和深化,成为我国古代社会的主流法律思想。慎刑思想演绎的一系列刑法理念、刑制原则、审理机制和司法伦理,使其成为古代贯彻德法合治原则的典型体现、约束专制严苛统治的有力工具和推动传统法制繁荣的重要动力。慎刑思想伴随传统中华法系的消亡而式微,及至当下沦为域外谦抑理论的本土“注脚”,这既忽略了“谦抑”的本土适应性,也阻碍了“慎刑”的创造性转化。慎刑思想不仅有别于谦抑理念,而且其精神和立场更具辩证性和多样性。对于慎刑思想的正确定位,应当是契合本土文化传统且拥有丰富历史实践的,对于我国刑事法治具有全局性指导意义的优秀传统法律思想。在当代中国提倡慎刑思想,有助于消弭不同刑法观之间的分歧,确立刑法与道德的本土认识,推动刑法参与社会协同治理,强化制度和理论的本土表达,以及深化对司法人员的伦理建设。  相似文献   
98.
一国的缓刑制度深植于其传统社会文化中。我国缓刑制度虽应遵循现代教育刑思想指导,但百年来的缓刑实践表明,其立法与司法均深受传统实用理性及报应理念的影响。缓刑制度的实用理性主要表现为不以教育感化为目标,而以稳定社会为主旨。而缓刑报应结构的不合理,则导致其司法适用率及认同度偏低。应通过调整缓刑制度的规范结构来协调缓刑适用中的现代理念与传统思想的冲突;通过设置缓刑听证制度以减少庸俗实用主义弊端。  相似文献   
99.
100.
余建宏 《理论界》2010,(1):136-137
《尚书》中的"刑"乃是源于具有普遍规范力的天道,由古之圣贤象天而则。因此,无论制刑还是用刑,都要有敬畏谨慎之心。这不仅是针对百姓庶人而言,《尚书》还强调天子、王公也要无涉于刑,目的便是要顺应天道。在此基础上,"刑"更具有了教化层面的作用,制刑用刑的最终目的就是"以教祗德",其理想归宿便是"期于无刑",刑教使众人皆有道德,无违于天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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