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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商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对中介组织的依赖程度也越来越高,在经济生活中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日渐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笔者就本罪在立法上、司法解释规定的条文中以及在司法操作过程中的某些不足提出了一些完善构想。  相似文献   
72.
王珂瑾 《兰州学刊》2012,(1):219-221
课予义务诉讼是针对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为而专门设置的一种诉讼类型,其诉讼目的在于保障公民公法给付请求权的实现。课予义务诉讼因其诉讼标的的特殊性,在起诉条件、审理规则及举证责任等方面均有其独特的要求。对课予义务诉讼,法院可作出履行判决、确认判决或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  相似文献   
73.
花育萍 《学术论坛》2012,35(5):81-83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是行政证据的核心问题,其关系到行政诉讼主体、举证责任分配、举证内容等问题;对其的正确认识和了解,对当事人的行政诉讼活动和法院的审判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结合我国行政立法的相关规定,阐述自己对行政举证责任的理解。  相似文献   
74.
孙洪军 《理论界》2001,(2):50-51
举证责任的配置是民事举证责任的核心 ,它解决了某一主张或事实应由哪一方当事人负责举证的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第 64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 ,有责任提供证据。”这一条款确立了民事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 ,即“谁主张 ,谁举证”。从理论上分析 ,主张与举证密不可分 ,有主张 ,方需举证 ,当事人对其主张只有提供完备充足且无懈可击的证据之后 ,才完成其应尽的举证责任。若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举证不能或举证不足以证明其主张时 ,则应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的危险。但主张并非是判断举证责任的唯一标准。在某些情况下 ,倘若…  相似文献   
75.
财产变动之所以构成不当得利,应该予以返还,是因为此项财产变动欠缺法律上的原因,因此,无法律上的原因是不当得利纠纷中最重要、最基本的概念.目前,学界与审判实务中对于构成不当得利的三个要件事实之一,即"受益必须是没有合法根据"这一事实应由谁承担证明责任,存在较大争议.笔者认为,在不当得利纠纷中,"受益是否有合法根据"这一事实的证明责任应该由原告承担.如果由被告来承担取得不当得利必须有法律上的依据,既不利于法律秩序的稳定,也违反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习惯.  相似文献   
76.
当前,国内农民工维权活动经常遭遇“举证难”的困境,且建立农民工档案已被许多地方规定为用工单位的义务,因此在涉及农民工权益的诉讼或仲裁时,应采取“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农民工只需要提供基础证据,而由用工单位承担提供农民工档案等证据的举证责任,以此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7.
贪污罪被告人将赃款去向辩解为用于公务,导致司法机关无法处理,其原因在于现行对举证责任的规定有其不合理性.国外多见对被告人举证责任的规定,这不但不违反无罪推定原则,反而能更好地实现公正和效率,且具有可行性.中国也应建立被告人举证责任制度,在某些情况下由被告人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比如在行为人将赃款去向辩解为用于公务的场合,对"用于公务"的举证由被告人来完成.如果不能完成,就视为贪污罪成立.  相似文献   
78.
从"沉默权"的制度作用可以追踪到现代国家之中公权力所必须承担的宪法意义上的举证责任。以宪法内容的权力—权利两分法角度观察,该种举证责任在既定的宪法秩序之中产生,分为权力分配与设立中的"肯定式举证"和公民权利限制中的"否定式举证"。在当代国家,这两种举证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是通过立法(广义法律)进行,其结论的合法性主要来自于既定的立法程序。进而,公权力在宪法上的举证责任,于宪政秩序的建设中也就承担着合法性之证明的作用。  相似文献   
79.
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举证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网络环境里的商业秘密的记录和存储方式有别于传统的物理空间的商业秘密的保存方式,因此,当网络环境里的商业秘密遭遇侵权时,权利人或被控方不仅要承担传统的物理空间里的证据种类的举证责任,还需承担信息社会里的一种新类型的证据——电子证据的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80.
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应当由控方承担,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在2012年3月的修改中作出的重大突破,但在理论界和实务中对此尚有不同认识甚至质疑。作出这一规定的理论依据,主要是无罪推定原则和控方的诉讼地位。公诉案件中人民检察院承担的举证责任的基本要求:应当首先提出证据的责任;应当提出合法证据的责任;应当面向被告人和法庭提出证据的责任;提出的证据应当达到定罪证明标准的责任。并专门就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是否承担举证责任的问题展开深入分析并作出否定性回答,对法院及法官是否承担举证责任也作出扼要回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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