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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关于休眠公司法律问题研究在当代中国现有经济、法治环境中具有重要理论与现实意义,而实现这一命题研究成立的必要前提是须厘清休眠公司概念界定及其实然法律地位.在结合现实经济发展和法律规定基础上,应采取具体类型化区分观点,以周延休眠公司之概念界定.关于休眠公司的法律地位,在对已有研究成果进行简评的基础上,认为休眠公司仍然具有法人资格,但其公司性质和法律地位具有特殊性,需要区分类型和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分析.  相似文献   
72.
终止制度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构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集体公有性与功能综合保障性,决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终止制度保护法益的多样性,导致终止呈现终止方式缩限、终止财产处分限制更多等特别性。基于终止方式的缩限性,不宜将期限届满和低于人数下限约定为自愿解散事由,不宜将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规定为强制解散事由;在“破产终止后再重建”与“破产免责却不终止”两种方案中,后者更值得提倡,而且有个人破产制度的例证。基于终止财产处分限制的加强,还需明确限定责任财产的范围、限制破产期间与受理破产前一定期限内的集体资产股份赎回;成员或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权应在破产清算时被禁止,在丧失存续基础解散时授权集体成员民主议定。  相似文献   
73.
正2013年10月,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太和县原县委书记刘家坤在法庭上为情妇求情的新闻一经报道,引发无数网友吐槽。他的情妇名叫赵晓莉,一个30岁出头的单身女人身为两家公司的董事长,竟为了有家室的刘家坤,解散公司做起了"专职情人"。刘家坤为了不亏待赵晓莉,拼命贪污受贿,为赵晓莉在上海买房、送孩子读上海的贵族学校,涉案金额高达2929万元,创下迄今为止安徽贪官受贿数额"最高纪录"。  相似文献   
74.
中华剧艺社是抗战时期出现的著名剧团,它为中国话剧事业的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中艺的成立和解散一直是个谜。1941年5月剧社成立到1947年6月解散,中艺存在了6年之久。根据剧社所在地点的不同,其活动可以分为6个阶段。中艺的出现,引领了战时剧运的航向,带动了众多话剧团体联合起来并肩作战,使大后方的演剧活动得以持续开展。以中艺为代表,战时的舞台工作者把中国话剧艺术的演出水平推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中艺培养出来的大量人才为战后,特别是解放后中国影剧事业的发展积蓄了力量,其历史功绩不可埋没。  相似文献   
75.
我国修订后的公司法增加了公司司法解散的规定,这一规定为股东维护自己的权利提供了必须的手段.结合世界各国立法对公司司法解散的态度,我们在肯定这一必须的救济手段的同时,必须防止在目前的立法、司法背景下对这一解散请求权的滥用,法院在审查相关诉求时,应更多的利用替代措施解决纠纷,避免矫枉过正.  相似文献   
76.
有限公司股东的解散公司请求权对保护有限公司中下股东利益意义重大,本文从该权利的概念、特征和立法意义入手,结合国外立法和判例,提出了在<公司法>中增补有限公司股东该项权利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77.
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作为一种股东退出机制,为那些陷入公司困境的少数股东提供了有效的退出途径.许多国家公司法均对此做了明确规定.我国2005年修改后的<公司法>也确立了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但是,现行立法仍应从指导原则、适用之公司类型以及解散事由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78.
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的司法解散的事由、解散公司请求权的主体、司法解散的程序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就此问题展开研究,分析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措施,以期对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79.
股东会僵局的实质是股东之间的利益之争或是非理性因素引起的意见分歧.对于股东会僵局问题的解决,司法强制解散公司并不是一种最佳而是一种成本极高的方式,在可以适用股份强制置换和公司强制解散的两种措施中,应该尽量适用股份强制置换而慎用司法解散的方式.<公司法>第183条及法释[2008]6号第1条虽然为司法介入股东大会僵局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需要理论从法解释论的角度进行补充.  相似文献   
80.
王妍 《求是学刊》2008,35(6):81-87
公司自愿解散是在股东合意基础上作出的,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和程序的自愿解散,其合法性是毋庸置疑的。但此时的合法性只能称其为形式上的合法性,是否具有实质正当性则需要考察更多的内容。公司作为私人组织,股东享有解散公司的权利,但是现代公司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其行为会对社会及利害关系人产生一定的影响。股东自愿解散公司是对股东愿望的满足,其行为产生的负外部效应可能要由社会来消化,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以其所蕴涵的精神促进公司伦理道德的提升并通过适当的制度安排来消解股东自愿解散公司所造成的负外部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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