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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穆书芹 《武汉交通科技大学学报》2002,15(3):248-250
陪审制度在西方国家建立法治社会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而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却效果甚微。本文对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起草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草案)》,从陪审员的组成,适用范围,资格条件和选任办法等方面提出了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102.
王叔良 《社会观察(上海)》2003,(4):12-13
近几年来,随着各地城市建设所涉及的大规模旧城改造,居民动迁所涉及的范围和群体日益增加,由此引发的矛盾也不断出现,有的还相当尖锐,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一个不可忽视的诱发因素。如何在法治的要求下规范居民动迁行为,使居民动迁中所涉及的多方利益体的合法权益受到应有的法律保护,保证作为动迁中弱势利益群体的居民行使有效的法律救济,是一个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3.
关于自由心证若干评论的异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自从1789年法国首创“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以来,就已被法学界公认为是文明进步的证据制度。不仅早已被全世界所有实行法治的国家所接受,也引起了准备实行法治的国家的重视。所谓自由心证制度,是指“证据之证明力,通常不以法律加以拘束,听任裁判官之自由裁量”①。必须指出:自由心证乃是以证据的存在为前提,并不是以单纯的“自由”心证而认定事实。若本无证据,心证就无从自由判断。“仅凭裁判官之推断或臆测而为裁判,固与自由心证主义有违,即以裁判官个人之办案经验或知识而为事实之认定,亦所不许”②。可见所谓允许心证者,不… 相似文献
104.
浅谈民事诉讼法的启发式教学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泽君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3,15(2):116-117
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改革注入式的课堂讲授模式 ,引入启发式的教学模式 ,有利于学生在具备诉讼法基本知识的基础上熟悉和掌握分析案例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相似文献
105.
106.
田璐 《湖南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4(6):47-51
罗马-教会法民事诉讼程序在诉讼程序法中被称为"欧陆诉讼程序之母", 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它缔造了现代民事诉讼程序的雏形,是诉讼程序理性化的开端.罗马-教会法民事诉讼程序以书面程序为原则、采行间接审理模式、严格的形式证据制度、诉讼程序断续迟延、发明了简易程序,形成正式-简易二元程序结构.它是英国衡平法诉讼程序及海事诉讼程序的渊源,还促进欧陆诉讼程序的统一和诉讼法学的形成. 相似文献
107.
巩旭芬 《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2(3):197-198
在医疗诉讼中,患者方常常因其在举证责任方面存在的诸多障碍,而对医疗损害行为无法举证,使得其所遭受的损害得不到应有的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确立了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通过加重医疗机构在诉讼中的举证责任而从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医患双方的不对等地位,扩大了对患者的保护,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108.
陈仲翔 《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1):160-162
死刑作为剥夺人生命的刑罚,其残酷性毋庸置疑.最终也会走向消亡,但在我国当前的社会发展状况之下,死刑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在死刑制度相当时期内存在的情况下,如何贯彻少杀、慎杀的司法理念,保障死刑公正的实施是我们所面对的课题,有待我们去探讨。 相似文献
109.
《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9,(3):24-33
随着涉外案件数量激增,民商事案件中域外取证问题日渐突出。域外取证本质上是民事诉讼中取证制度的一部分,我国民事诉讼法应当对此作出基本规定。就域外立法例来看,美国和欧盟分别代表了两种不同的基本模式,前者充分贯彻了当事人主义基本精神,而后者则以职权主义为根基。以这两种基本模式为参照,我国应当综合两者之所长,既要将当事人自行域外取证作为基本取证路径之一进行规制,又要注重强化人民法院基于司法协助途径所进行的域外取证。在建构域外取证制度时,需要从程序规范和评价规范两个层面展开。域外取证的程序规范与评价规范是一体两面的。缺乏程序规范,评价规范便缺乏指向性;而缺乏评价规范,程序规范就会丧失其实质意义。二者共同构筑了我国域外取证制度的整体样态。 相似文献
110.
薛万庆 《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9(6):91-95
我国刑法典中有告诉才处理、时效、赦免、假释、缓刑等关于刑事诉讼条件的规定。这些明显具有诉讼条件性质的制度,为何不由刑事诉讼法设定,却规定于刑法典之中?告诉才处理是出于对受害人意思自治的尊重,在特定案件中将原本只能由国家拥有的求刑权,让渡给受害人行使的制度。刑事实体法是国家刑罚权的法律依据,赋予受害人告诉权是对国家刑罚权的阻断,因而只能由刑法典规定。刑事诉讼法将告诉才处理案件列为自诉案件,明确了受害人告诉权的行使方式,实现了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刑法典中的其他诉讼条件,如时效、赦免、假释、缓刑,均属于一定条件下对国家刑罚权的阻断或否定,因而也只能由刑法典自身或其上位的宪法来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