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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丁镜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0,28(6)
我国的受贿罪立法存有诸多缺陷,其主要表现在受贿罪主体规定欠缜密,对贿赂对象的范围规定过于狭窄,将"为他人谋利益"作为构成要件的规定扭曲了受贿罪本质,受贿罪罪名体系和刑罚设置缺乏科学性。而完善受贿罪立法必须采取扩大受贿罪的主体范围;将受贿罪"贿赂"内容扩大至"不正当好处";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以"利用职权"来替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改变单纯以数额标准作为量刑根据的做法,增设罚金刑与完善资格刑等对策。 相似文献
72.
受贿罪是我国刑法中的重要罪名,国家工作人员的不可收买性是受贿罪侵犯的客体。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商品交易的形式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在经济效应最凸显的领域,也正是腐败现象最容易滋生的地方。本文以拍卖交易中的获利是否属于贿赂为题,围绕受贿罪中的关键因素贿赂的认定进行研究,以期引发学者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思考,为有效惩罚犯罪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73.
史永丽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5(2):71-76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晋冀鲁豫边区政权法制建设中,对贪污腐败问题进行了专门立法,即1942年《晋冀鲁豫边区惩治贪污暂行办法》.文章通过对其在当时边区政权立法体系中的地位,它的立法程序、立法技术、相关配套法规以及实践效果进行综合系统研究,对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惩贪运作机制进行从立法到司法、从文本到实践的动态剖析,可以为今天的反贪机制提供一种历史维度的解读,为当代反腐的刑事立法及实践提供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74.
贪污犯罪中的反侦查行为给检察机关查处贪贿案件带来极大困难,导致犯罪数增加.又必须根据反侦查行为的实施时间,认真研究立案前和立案后反侦查行为的不同特点,并据此提出相应的破解对策,前者主要靠侦查过程中对反侦查行为的识破和认定;后者则需要在提高固定和运用证据能力、提高侦查工作科技含量以及提高对反侦查行为的预测能力上下功夫. 相似文献
75.
受贿罪是刑法贪污贿赂犯罪一章中规定的最重要的罪名之一。考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惩治受贿犯罪的刑法立法沿革历程,可以发现1979年的《刑法》、1982年的《决定》、1988年的《补充规定》以及1997年的《刑法》均有对受贿罪具体内容的详细规定,受贿罪立法对于规制此类犯罪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国家立法机关适时对受贿罪构成要件加以修正和补充,基本适应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但今后受贿罪立法还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 相似文献
76.
“戴帽工资”是指在职工正常工作获得报酬之外,在个人收入中多出来的那一部分资金,这部分资金以职工的名义出现,但并不归职工支配使用。“戴帽工资”的产生严重损害了职工、企业的利益,影响了干部形象,败坏了干群关系,助长了不良风气,不利于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和公平与正义。 相似文献
77.
《刑法修正案(七)》增加规定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这对现阶段严厉打击腐败行为具有重大意义。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理解该罪的犯罪主体是准确运用该罪名的关键。本文拟就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主体作简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78.
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的县委书记,4个春节收受下属送来的“过节费”居然超过百万元:一次调整干部收益100多万元:生病一次收到40多万元;主导全县干部调整的县委常委会成了“常为贿”、“卖官场”。2004年冬至这天。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继王怀忠案件之后阜阳市历史上受贿数额最大的一起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作出终审判决。 相似文献
79.
80.
日前.官至正厅级的甘肃省窑煤集团董事长李人志因非法所得2020.9万元,除受贿的1107万元外.另有913.9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被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引人注目的是,李人志在法庭陈述中声称,自己曾经想做一个纯洁高尚的人,如果组织能够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领导干部尤其“一把手”进行提醒,腐败就不会发展到如此地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