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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论知识产权滥用的立法规制——以反垄断法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宋晶晶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9(6):33-36
论述了反垄断法律规范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规制的有效性和优先性,分析了新近出台的《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滥用规制的不足和现有配套法律法规的缺失,提出了在现有《反垄断法》基础上制定《反垄断法实施细则》和《反知识产权滥用法》等,以形成完善、有效的反垄断法律体系,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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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内频现互联网平台滥用相对于上下游企业或终端消费者的竞争优势,裹挟进行强制不兼容的行为,对行业发展、社会公共利益和相关方合法权益均造成严重损害,有必要对其予以法律规制。由于互联网滥用相对优势地位行为具有诸多有别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特质,对该行为认定的范式应有所更新,其中依赖性认定是关键;认定重点应置于对相关主体间依赖性及滥用行为的考察上。鉴于我国现行法律尚不完善,宜采用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主、《电子商务法》等相关行业监管法为辅的规制方法;而且要在将该行为定性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基础上,考察互联网迥异于传统领域的诸多全新特质,多维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统合协调好不同条文间的关系,以使规制效果最优化。 相似文献
65.
汪晓谦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18(2):18-22
从合同法理论上对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关系进行探讨,分析了合同成立的几种情形及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着重研讨处于合同成立到合同效力未确定状况的三种类型的合同.即附条件的合同和附期限的合同、当事人享有变更或者撤销权的合同、效力未定合同的特征和具体情形,在这一部分提出一些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66.
论股东平等及少数股股东之保护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罗培新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22(1):68-71
资本多数决作为一项决议规则,是股份平等原则的基石。但股东平等原则的内涵远非股份平等所能取代,更无法通过资本多数决这一纯粹计量化的议决方式予以实现。相反,对资本多数决原则的绝对强调却造成了股东间地位的实质不平等。外国立法一般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对其予以修正,以加强对少数股股东的保护,从而实现股东平等。本文在对此作出全面、客观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67.
杨雄文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2(4):37-40
知识产权滥用行为阻碍后续的创新和公平竞争,破坏知识产权人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损害自由公平意义下的竞争秩序。为保障知识产权制度功能的实现,应对权利保护和禁止权利滥用并重。可从法律保障和政策引导两个层面,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规制知识产权滥用。 相似文献
68.
付璇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9,(4):32-34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国刑事书面证言在法庭审判中存在着滥用的情况,并给诉讼带来了很大影响。因此,需要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刑事书面证言制度,采取相关措施将刑事书面证言的庭审使用限制在合理范围内,以促进诉讼公正和提高诉讼效率。 相似文献
69.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双重法益保护模式,一方面过度地对生产、销售假药罪进行抽象危险化,使得根本不具有危害生命健康安全危险的行为也受到刑法制裁;另一方面,该罪名所维护的药品管理秩序集中在同生命健康安全紧密相关的生产、销售行为,对于生产、销售前的药品研发、注册以及上市后监管秩序未能有效维护。因此,针对药品犯罪法益兼顾保护的"兼而不得"、反受其乱,同时鉴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的《药品管理法》明确将附属于秩序维护的"以假药论"予以删除,刑法有必要将单纯的药品管理秩序法益剥离出该罪名之外,单独增设妨害药品监管秩序罪,形成药品犯罪的"双罪名"体系:一是明确生产销售假药罪保护的法益,以抽象危险犯为类型,保护依托于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安全的药品功能的有效性,避免为了维护药品监管秩序造成的打击半径过度扩大;二是单独设立妨害药品监管秩序罪,以具体危险犯为类型,全面系统地维护药品监管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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