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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朝鲜问题一直是福泽谕吉关注的焦点之一.甲午战争前,福泽所阐述的朝鲜政略论与日本政府所制定的朝鲜政策大体上不谋而合,认为朝鲜是日本国防上的“防卫线”,且实施朝鲜政略能消除日本国内的矛盾,但其前提是要废除《天津条约》对日本的“束缚”.其朝鲜政略论的实质是,在其具有西方殖民主义特点的文明观的掩盖下,希望以所谓亚洲“文明之先导者”的身份“促进”朝鲜的“文明开化”,并以此来实现日本的“国家利益”.  相似文献   
132.
竞业限制制度设立的根本目的,在于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保护与劳动者择业权冲突的平衡。为达到双方利益平衡,需将竞业限制协议限定在合理的范围内,这要求在对竞业限制合理性考量的法理基础上,明确竞业限制协议限定的人员、期限、地域、就业领域范围及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等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133.
《劳动合同法》确立了竞业限制制度,允许用人单位与相关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但该制度规定得不够具体,导致劳动合同实务中存在一些误区。有效的离职竞业限制条款须具备以下要素:适格的限制对象(即劳动者);合法的限制范围、地域和期限;约定的经济补偿等。这三个要素缺一不可,否则离职竞业限制条款无效。  相似文献   
134.
李鹏俊 《经营管理者》2013,(7X):222-222
<正>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健全和完善,我国电力管理在不断市场化,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很多安全隐患问题需要我们的重视。一、目前国内电力管理环节主要问题即管理原则第一,电力行业于2002年正式推行了"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在整个电力行业中,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两家公司几乎占据了所有的市场份额,剩余小部分的市场份额则有国电,大唐,华能,华电和中电投五家  相似文献   
135.
企业的商业秘密具有经济性和保密性,但人力资源的自由流动是市场经济资源优化配置的本质要求。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劳动合同的短期化,技术人员的流动趋于频繁。当技术人员进行组织外的流动时,因为人力资本天然地依附于个体,技术人员在每一段职业经历中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和累积的知识、经验、技能会随之流动。当前由于竞业限制制度不规范,一方面技术人员集体“跳槽”创建同类企业的恶性竞争屡见不鲜;另一方面,不合理的竞业限制协议侵犯了技术人员的劳动权。因此,完善技术人员竞业限制制度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136.
商业秘密是现代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有力武器。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来说,最重要的商业秘密就是技术秘密,技术或者研发成果是他们生存和发展的命脉。然而在高新技术企业中,能够创造出这些成果或者掌握着核心技术的人员却由于自身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供给稀缺性,在市场上有更多的选择空间,他们具有很高的流动性。然而,这些核心人员的频繁流动对于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是极为不利的。因此,高新技术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如何进行员工流动性管理为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保驾护航,就成为一个非常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7.
追逐阳光     
李浅予 《社区》2010,(29):8-8
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在一座看起来极不起眼的茅屋里.一位老人正坐在书桌前奋笔疾书。这时,一朵乌云飘了过来,遮去了大半阳光,老人从阴影中站起来.按下了墙上的一个红色按钮.“奇迹”出现了:茅屋抖动了一下。随即缓缓地旋转起来。当屋内再次变得明亮起来时,老人的脸上露出了惬意的微笑。他重新拿起笔,  相似文献   
138.
梁智 《现代交际》2009,(1):88-90
作为企业的管理者,特别是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HR们,对竞业限制这个词汇不会陌生。但是,如何在具体工作中运用好《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条款,则是摆在大家面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如果运用不恰当,可能会适得其反。  相似文献   
139.
问:我月薪4000元,单位每月支付200元保密费,要求我离职后一年内不得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行业,如违约将承担50万元违约金。这合法有效吗?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相似文献   
140.
[案例]:张先生是上海某软件开发公司(以下简称软件公司)的一名高级程序员,属于公司的高级技术人员。张先生在2006年3月进入软件公司时,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具体约定为:张先生与软件公司的劳动合同无论因何原因解除或终止之后的一年内,张先生均不得到与软件公司相竞争的任何单位任职或自营与软件公司相竞争的业务,软件公司需向张先生支付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标准为月平均工资的30%月,如果张先生违约,则需向软件公司支付违约金10万元,张先生的月平均工资为200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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