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934篇 |
免费 | 91篇 |
国内免费 | 3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30篇 |
民族学 | 152篇 |
人才学 | 8篇 |
丛书文集 | 227篇 |
理论方法论 | 32篇 |
综合类 | 544篇 |
社会学 | 33篇 |
统计学 | 2篇 |
出版年
2024年 | 50篇 |
2023年 | 174篇 |
2022年 | 117篇 |
2021年 | 62篇 |
2020年 | 24篇 |
2019年 | 21篇 |
2018年 | 10篇 |
2017年 | 13篇 |
2016年 | 16篇 |
2015年 | 23篇 |
2014年 | 39篇 |
2013年 | 36篇 |
2012年 | 30篇 |
2011年 | 50篇 |
2010年 | 39篇 |
2009年 | 44篇 |
2008年 | 50篇 |
2007年 | 54篇 |
2006年 | 31篇 |
2005年 | 17篇 |
2004年 | 39篇 |
2003年 | 18篇 |
2002年 | 20篇 |
2001年 | 12篇 |
2000年 | 8篇 |
1999年 | 8篇 |
1998年 | 3篇 |
1997年 | 6篇 |
1996年 | 4篇 |
1995年 | 5篇 |
1994年 | 2篇 |
1993年 | 1篇 |
1992年 | 1篇 |
1934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02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91.
王仲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4,16(2):94-95
罚金刑是财产刑中最为广泛适用的刑罚。我国 1997年修订的刑法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正确执行刑法关于罚金的规定 ,依法准确、及时地对被告人适用罚金 ,充分发挥罚金的特殊功效 ,对于预防和打击犯罪 ,特别是对遏制经济犯罪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92.
93.
《青春岁月:学术版》2013,(9)
虐待忽视儿童是一个严重的国际性的公共社会问题,它既可导致儿童躯体伤害、疼痛和伤残,也可引起心理精神障碍、生长发育落后等问题,因此越来越多地受到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及公众的关注。儿童心理虐待严重影响个体身心健康发展,甚至影响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和谐。 相似文献
94.
王伦刚 《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1)
罚金刑执行中的“先收后审”现象长期普遍存在,但其适用对象和执行时间均不符合罚金作为一种刑罚的性质和要求。“先收后审”现象有其观念的、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但其存在却会阻碍无罪推定观念的确立与刑事诉讼庭审方式的改革,也会损害司法公正和法院形象,因此有必要对如何克服这种现象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95.
借鉴公地悲剧不动点理论,认为我国环境犯罪罚金刑制度的设计,必须能够"调适"社会成员的行为趋向,诱导出公地悲剧在动态变化过程中的不动点。但我国现行环境罚金刑制度却无法诱导出动态变化中的不动点。为此,应采取有效的制度设计,包括加大惩罚环境犯罪的边际成本、实行环境罚金的基准制度以及建立环境罚金刑易科执行制度等来促使动态变化中不动点的诱出,以便使环境罚金刑制度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惩罚性功能。 相似文献
96.
邓勇胜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11):52-55
近年来,国家在保护森林资源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仍然居高不下.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影响和制约着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刑罚制定,无论是自由刑还是财产刑都无法体现出对生态价值的保护,资格刑和非刑罚措施的缺乏,更是使得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大打折扣.推行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重塑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刑罚立法观念,并完善其刑罚结构内容,成为必然的选择. 相似文献
97.
我国刑法对罚金刑的特殊预防功能重视有余,而对其一般预防功能重视不足,导致其适用范围,适用方式上的片面,本文拟通过对罚金刑的利弊分析,对如何完善我国的罚金刑制度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98.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贯穿于中国古代社会的始终,体现了不同阶级身份之人在法律地位和权利上的差别,使他们不平等地位合法地公开化。准确理解"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须从亲亲和尊尊的角度出发,得出"礼下庶人,庶人有礼;刑上大夫,大夫用刑",以及礼与刑的等级性与阶级性。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必须彻底抛弃等级观和阶级观,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相似文献
99.
傅先荣 《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9,(6)
刖刑产生于原始社会末 ,终于封建社会末的清朝 ,清以后仍有一定残余。三峡出土双足被截的男尸 ,不但是古代刖刑遗留下来的见证 ,更是清朝特有律令制、株连和“文字狱”的产物 相似文献
100.
睡虎地秦墓竹简有多处关于"赎"的规定,虽不及张家山汉简系统、完整,但正因为它的具体和零散,却承载了大量的历史信息,对于理解秦汉以前的赎刑有关键意义。"刑疑赦从赎"是赎刑产生的基础,但作为法定刑的"赎"并不必然具有"代用"意义;其法律后果不具有身份内容,属于整个刑法体系中比较轻的一个序列。"赎"的执行方式比较灵活、开明,更表明"赎"作为法定刑是一种比较单纯的财产刑。"居赎"解决了赎刑适用对象的贫富差别问题,使其成为一种周密可行的、可以普遍适用的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