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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手段集资,骗取集资款,数额较大的行为。随着我国金融市场逐步放开,各种非法集资以及集资诈骗活动逐渐增多,并显示出了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但正确认定集资诈骗罪却成为一个实践难题。本文通过研究集资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出认定集资诈骗罪的关键在于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如何认定犯罪的主观方面,即非法占有的的的认定;二是如何认定犯罪的客观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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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导为主的企业改制,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利用改制而故意侵吞公共财产的手段虽五花八门,但大都可以纳入现行刑法的评价范围。改制过程中贪污犯罪的司法认定,应根据贪污罪的基本特征,把握“非法占有”等贪污罪定罪要素的涵义,结合改制当时的背景,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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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物是否是遗忘物,不能根据财物的民法属性予以判断,而是应该考察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财物本身的性质、放置的地点、时间等各种要素,根据人们的日常生活观念予以判断.委托物如果是封缄物,其占有归属不能仅仅根据自然事实,认为属于受托人,而应该注重封缄的目的性,认为占有属于委托人,无论受托人占有内容物还是整体物,都构成盗窃罪.盗窃罪以非法占有目的为必要,其内容为排除他人占有,并且按照财物的经济用途或者可能用途利用他人的财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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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军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8(5):56-61
票据犯罪以票据对象、票据行为和票据欺诈意图为核心内容。对应于上述核心内容,现存票据犯罪立法存在着对象紊乱、假冒他人名义使用伪造的票据和冒用他人的票据的行为竞合、非法占有目的的推定等三个疑难问题。和谐的法律体系要求根据金融法梳理票据犯罪对象,平等地保护公私票据法益,严格地辨别有关的行为竞合和非法占有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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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与诈骗是两个有着本质区别的概念,欺诈等于欺骗加非法占有目的之外的不法意图,而诈骗等于欺骗加非法占有目的。欺诈与诈骗不可能相互转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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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诈骗罪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侵犯财产所有权。其犯罪构成与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样,必须同时具备犯罪客体、客观、主体、主观四个要件。金融诈骗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必须具备“非法占有目的”以及金融诈骗罪的主观罪过形式是认定此类犯罪必须正确把握的问题。“非法占有目的”是所有金融诈骗罪必备的主观要件,而不是选择要件。金融诈骗罪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形式只能是直接故意,不能是过失,也不能是间接故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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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位读者来信咨询:我于2007年办理了某银行信用卡,几年来,一直用该信用卡进行消费、取现,也能按时偿还信用卡的账单,随着使用时间的增加,我的信用卡额度已经达到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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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你好:我叫楚菲.半年前,刘某因经商之需曾向我借款2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还款期限于近日届满后,我要求刘某偿还,刘某却坚决否认借款一事,并提出如果其确已借款应当有借条为凭.我找到借条一看,原来的白纸黑字竟然成了一张白纸.我苦思不得其解,经人指点方知刘某书写借条时使用了褪色笔.该笔看来跟普通中性笔并无二样,但墨水中的显色因子会与空气发生氧化反应,一旦显色因子被改变,字迹便没有了,有时褪字时间仅需2个小时.请问: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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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才发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19(1):79-82
不当得利是指在法律上没有根据而获得的利益,它实质上是使他人受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不正当行为。必须依法确认敲诈勒索与不当得利的本质区别。不当得利人理应将其所得利益还给受损失的人,凡恶意“不当得利”的应予赔偿,非法占有他人或国家遗忘物的构成侵占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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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某日,甲某携带脚扣、锯弓等作案工具,至启东市南阳镇农田中,盗割正在使用的规格为400对的电话线,造成380多户电话通讯中断36小时,后销赃得币2700元。经鉴定,上述电缆线价值人民币3948元。对甲某的行为构成何罪,存在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甲某实施盗割行为的直接故意是希望非法占有该电缆,间接故意是放任公用电信设施的破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