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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
在司法实践中,对非法持有毒品罪中“情节严重”的理解和适用存在着较大的分歧,忽视其适用容易导致量刑不均衡,应从毒品数量和持有毒品的人员、场所的特殊性等有关情节入手对其予以准确理解和适用.对多次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行为人每次非法持有的毒品数量都不足数量较大标准,累积起来才够数量较大(甚至数量大)的标准的情形下,毒品数量不可累积计算;行为人某次或者每次非法持有的毒品数量都达到了数量较大或者数量大的标准的情形下,毒品数量可以累积计算.对于代购毒品行为的认定,应从“不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等角度加以把握,以准确认定由代购毒品而成立的非法持有毒品罪.  相似文献   
752.
《南都学坛》2017,(4):77-83
司法实践中,如何划定合法的私募投资基金与非法集资犯罪的法律界限,一直是一个动态难题。特别是随着私募基金的迅猛发展,解决这一难题的需求更为迫切。判定私募基金活动的合法性应从集资主体、集资对象、集资方式和集资项目四个方面展开,概而言之:集资主体是形式要件,合法私募履行登记备案手续,而非法集资犯罪只是借用合法经营形式,往往无法取得备案;合法私募的资金募集对象是特定合格投资者,在经济能力、人数和范围方面都有明确限制,而非法集资犯罪是面向广大的社会不特定公众;合法私募以"私"为特征,募集方式不得公开,不得承诺收益,而非法集资犯罪与之相反;合法私募以"项目"为生命线,必然存在真实的特定项目并备案,且资金专款专用,而非法集资犯罪中的项目只是虚构、捏造的"存在",资金往往转移挥霍。  相似文献   
753.
《社科纵横》2015,(9):78-82
中国35年的改革遵循的是"恶法非法"的改革逻辑,这种依赖权力权威的"非法型"改革过程是伴随法治进步对制度的破坏过程,是伴随政府权力弱化及市场拓展对官员个人权力的强化过程,这与法治化和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存在逻辑悖论,难以为继;中国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转向"恶法亦法"的改革逻辑,摒弃以任何"恶"的手段实现自己心中的"正义"都是正当的行为逻辑和"放开搞活权力"的改革思路,通过削权、废规、规范来限权扩市,坚持方向性、操作性、普遍性、持续性、进步性五原则改革"恶法"。  相似文献   
754.
被害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符合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基础,是被害人诉讼当事人地位的重要体现之一,有利于实现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任务,具有正当性。但它又存在一定局限性。立法应增设专门的庭前听证程序,让法庭通过公开听证对被害人提出的排除申请作出裁定,同时,为被害人不服裁定提供救济。被害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作为一种程序性证明,采用自由证明机制。证据收集合法性的最终证明责任由检察机关或辩护方承担,但只要达到“优势证据”标准即可,并在证据规则上赋予法官更多的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755.
裘力 《百姓生活》2011,(8):15-15
现年77岁的何亮,家住浙江绍兴市越城区望花社区。10年前的一天,退休在家的何亮从电视上了解到非法小广告的危害,他走上街头留意一看,发现“牛皮癣”确实到处都是。他想,这些广告不仅影响市容,还会使人上当受骗。于是,他一路走,一路撕,直撕得手臂酸痛,指甲磨损。  相似文献   
756.
关于非法演绎作品,各国版权法多持不保护论,认为它们虽然有原创性,但毕竟属于侵权作品,不受法律保护,演绎作者不享有该作品的版权。非法演绎作品的不保护论,既不利于保护原作者利益,也造成了对演绎作者的不公,是过度保护原作者演绎权的表现。演绎权与演绎作品的版权并不相同,原作者的授权不应成为演绎作品受版权保护的必要条件。为激励演绎作品创作,促进文化繁荣,版权法有必要保护非法演绎作品,肯定原作者和演绎作者在该作品上的双重版权。  相似文献   
757.
新刑诉法设立了庭前会议制度。庭前会议属于刑事庭前;住备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诉讼效率.实现程序、实体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庭前会议具有程序性事项裁断功能.非法证据排除功能,整理证据、明确争议焦点的功能。新刑诉法对于庭前会议的规定过于原则.司法解释应当对庭前会议的适用范围、启动主体和时间、主持人和参加者、庭前会议的内容、庭前会议的结果和效力等问题做进一步明确。  相似文献   
758.
新《刑事诉讼法》对证据制度的内容做了很大的修改,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及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中检察官的证明责任等,这次修订是对我国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一次很好的完善,但不可否认的是,修订后的证据制度相关内容的实施依然有其自身不易解决的矛盾和困境。如何理性看待并解决这些问题,成为摆在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学学者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759.
王煜彦 《经营管理者》2013,(19):245-245
无罪推定原则是指在诉讼中任何被怀疑犯罪或者受到刑事指控的人在未经司法程序最终确定有罪之前,在法律上应推定或假定其无罪,或者说不得认定为有罪之人。无罪推定原则之所以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特别是西方国家所推崇,是因为无罪推定是一项自然权利,是人权的基本体现,是一种进步,合理的思想。在司法诉讼方面,摒弃封建法制的有罪推定,实行无罪推定原则,使司法文明代替司法专政、刑事诉讼走向民主。  相似文献   
760.
远飞 《源流》2012,(19):45
今年3月份以来,茂名市水务局根据省"三打两建"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在打击非法控制河砂等水事欺行霸市和在水利工程建设中非法控制招投标、弄虚作假的违法犯罪活动中,从线索摸排、查办大案要案入手,迅速突破一批涉及水政执法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打促建、依法整治,全市水务环境得到有效净化。采砂行业历来是茂名市的敏感行业。一些不法之商瞄准采砂行业,或盗采,或超量开采,或欺行霸市,导致全市采砂行业乱象频生,砂价居高不下,群众苦不堪言。为此,在"三打"工作中,市水务系统将工作重点放在"整治河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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