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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郑健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6):58-63
实行村民自治是公共权力演变内在逻辑的体现和要求,也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应农村改革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选择,这使得村民自治既具有规律性,又具有现实性。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党的领导权、基层政府的行政权各自与自治权之间的关系以及村庄内部自治权的实际运行等方面的问题,村民自治难以有效有序地实现。因此,处理好党的领导权、行政权与自治权的关系和规范村庄内部自治权的具体运行是促进村民自治有效有序实现的主要路径。 相似文献
102.
李桂英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7,20(1):80-84
农村和谐社区的建设与村民自治能否发挥有效功能密切相关。H村开展村民自治比较规范,村民自治促进了H村和谐社区的成长。但问题也是存在的,如村民自治的有限性引起的矛盾、村民的各种烦恼和忧虑等。因此,应采取切实措施深化村民自治的范围,发展村民自治与和谐社区建设的经济基础,同时,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也是和谐社区的一个必要内涵。 相似文献
103.
山西省平遥县宁固镇芦村主要存在鸽子丢失和村集体树木被砍伐等治安问题。建议采取如下对策;加强对村民的集体主义教育,强化乡村两级干部的责任心,促进农村民主和法制建设,加速农村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104.
冷波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5):42-48
当前的村级民主制度难以克服农村政治社会的现实问题。成都市的村级民主制度创新提供了一个可行思路,重点围绕村庄公共品供给、成立村民议事会和输入公共服务资金,在组织和规则的框架内动员村庄多元主体参与民主协商与决策。这种民主制度运行的机制在于:一是通过以需求为导向的资源输入方式激发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二是在组织和规则的框架内分层级地统筹与协商;三是平衡村庄多元参与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在上述机制的作用下,村级民主制度不仅运行成本较低,而且实践效果较好。村级民主建设的核心是要树立农民的主体性,而在操作步骤上需要有针对性、分阶段地推进。 相似文献
105.
本文试从国家、乡镇政权、农民三方利益主体博弈的视角解析改革后乡村治理的内在演变逻辑。在村民自治的实施过程中 ,国家、乡镇政权和农民各自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影响村民自治的进程。加强乡村治理是国家实施村民自治的基本出发点。在改革初期 ,国家对乡村治理的重点是通过初步导入村民自治制度填补公社制度解体后的“权力真空”。 2 0世纪 90年代中期分税制改革后 ,乡镇政权的财政困难促使农民与乡镇政权之间的利益冲突加剧 ,国家为维护农村稳定而将乡村治理的重点转移到全方位实施村民自治上。村民自治的真正实施和乡村治理机制的完善有待于国家关于农村财政制度和三方利益分配制度的完善 ,需要用长远的、战略性的眼光 ,采取大智慧解决当前的问题和困难 ,把三方整合到共同的目标上来 相似文献
106.
陈义媛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18(4):101-110
以三个村庄的公共品供给案例为分析对象,考察了在国家资源输入背景下,当村社作为资源支配的主体时,村级组织如何通过公共品供给来实现对村民的政治动员。研究发现,当村级组织可自主支配资源时,利益博弈逻辑会主导村庄的公共品供给,村民动员具有自发性;如果国家在输入资源的同时也输入了科层制的资源使用程序,村庄的公共品供给就会显示出较高的程序正义逻辑,村级组织对村民的动员也具有制度性的特征;与之对比,如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获取与村干部个人能力高度相关,村级组织对村民的动员主要依靠村干部的长官权威,这种动员形式可能是不稳定的。因此,村社主导的公共品供给可以重建利益博弈的政治空间,为村干部和村民打交道创造制度性的条件,避免政权的“悬浮”,同时可以激活村庄社会中的非正式权威,达成治理有效的目标。 相似文献
107.
孙秋云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24(3):23-27
本文以鄂西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田野调查资料为基础,对村民自治制度下少数民族农村治理精英与非治理精英的心态、行为及与乡镇政府间的互动关系进行了分析,认为以乡镇政府为代表的国家力量对少数民族农村村民自治的影响和控制力还非常强,治理精英与非治理精英在村庄政治中自主活动的空间不大,村民普遍缺乏参与热情,但乡村精英的影响正与日俱增. 相似文献
108.
村民自治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创新探索,其直接民主的形式更是深刻影响着我国的民主与法治进程,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受村民程序认知、传统程序法律文化、程序违法责任机制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程序失范现象。在持续推进政治民主的进程中,解决好村民自治问题,实现村民自治法律程序化、规范化,必须从增强村民程序理念与程序意识、加强基层政府对村民自治程序的指导、完善程序违法责任追究机制入手,从源头、过程和结果全面防范和杜绝程序失范,以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的和谐与稳定。 相似文献
109.
“任务型乡贤”与乡村振兴中的精英再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过程之中,地方政府面临着治理任务加重与治理主体缺失的双重难题,H县打造了以“任务型乡贤”为主体的“321治理模式”,吸纳农村党员、人大代表以及中心户长多元主体参与到国家任务的完成过程之中,并采用精细化、网格化、任务化以及平台化的运作机制与技术治理策略,实现了对于农村精英的整合与再造。不同于传统乡贤与新乡贤,“任务型乡贤”的运作是一种半正式化的吸纳性治理模式,在参与乡村治理的过程之中不仅有助于上级治理任务的完成,而且还从某种程度上激活了乡村社会中的村民自治,提高了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热情。这种将先进治理方法技术与传统治理经验相结合的社会治理创新模式,促进了“自治、法治、德治”三者相结合,有助于乡村振兴“治理有效”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110.
孙兆霞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3(3):56-65
黔中屯堡为世界军事移民社会的重要遗产,至今仍保持较完整的历史记忆与稻作文化传统。黔中屯堡以水利的使用为中心,构成了以核心家庭为基底的社会合作体系。其上牵精神空间,下连生态环境,生成了农业文化遗产的整体性特征,彰显出农业文明、生态适应、社会永续的内嵌性质。由此,本文认为黔中屯堡农业文化遗产与核心家庭为基底的社会合作之间是毛与皮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需要注重遗产构成的基础性、社会性和整体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