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318篇 |
免费 | 9篇 |
国内免费 | 2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1篇 |
民族学 | 3篇 |
人口学 | 10篇 |
丛书文集 | 41篇 |
理论方法论 | 13篇 |
综合类 | 201篇 |
社会学 | 22篇 |
统计学 | 38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篇 |
2023年 | 3篇 |
2022年 | 1篇 |
2021年 | 1篇 |
2020年 | 8篇 |
2019年 | 8篇 |
2018年 | 4篇 |
2017年 | 8篇 |
2016年 | 7篇 |
2015年 | 7篇 |
2014年 | 18篇 |
2013年 | 24篇 |
2012年 | 24篇 |
2011年 | 20篇 |
2010年 | 16篇 |
2009年 | 11篇 |
2008年 | 25篇 |
2007年 | 19篇 |
2006年 | 28篇 |
2005年 | 18篇 |
2004年 | 12篇 |
2003年 | 17篇 |
2002年 | 12篇 |
2001年 | 12篇 |
2000年 | 7篇 |
1999年 | 4篇 |
1998年 | 1篇 |
1997年 | 2篇 |
1996年 | 4篇 |
1995年 | 2篇 |
1994年 | 2篇 |
1992年 | 1篇 |
1990年 | 1篇 |
1986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32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703 毫秒
81.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当局对北平敌产施以“劫收”。其间,驻军部队、国民党中央各部会、北平市当局、河北省当局、北平行营等各系统围绕敌产出现了激烈争夺。争夺进一步助长了“劫收”之风,进而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影响与政治后果,加速了国民党在大陆统治的失败。 相似文献
82.
抗战胜利后我国公路交通规则的重大改革——车辆靠左行驶改为靠右行驶60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肖雄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30(4):104-109
中国近代交通兴起之后,公路交通中规定车辆靠左行驶。1946年1月1日,全国公路交通规则发生了一大变化,车辆统一改为靠右行驶。这一改革具有多方面的原因,国民政府为此做了许多准备工作,使这一改革取得成功。 相似文献
83.
铅球投掷是一个技术性强,动作结构复杂的全身性活动的项目,它需要全身各部位的协调配合,使得人体在极短的时间内将身体各相关部位的力合理的施加于铅球上.在这其中,左腿动作(以右手投掷为例)起着决定滑步的方向、速度、重心和移动路线以及充分发挥它的效应等作用.滑步技术中常见的"跳步"和"滑步不连贯"等错误,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左腿摆动不够正确造成的.因此对此问题有必要进行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84.
研究了富足p序半群的结构,给出了这类序半群结构定理.定义了右弱完全右p序半群.研究了这种序半群的重要性质,并给出这种序半群的结构分解定理. 相似文献
85.
杨海霞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1(1):128-130
从彭德怀在庐山会议的遭遇来看,庐山会议期间中共中央存在一些问题:"左"的指导思想仍占主导地位;阶级斗争在理论和实践中的错误发展;个人崇拜、个人专断和民主制度不完善;高估国际因素的影响。 相似文献
86.
87.
李效文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4(4):103-109
电视新闻的出现使人们得以站在时事发生的第一时间获知信息。但即便是在坚持了客观真实的情况下,传播者通过电视话语的陈述所取得的效果也并非都是起初的传播意愿,仍会有失语现象的发生。针对这一现象,本文从美学特性,符号特性,新闻结构的角度对电视新闻的话语失语现象的发生及其因由做了探讨。 相似文献
88.
西部农村留守妇女的身心健康及其影响因素——来自四川农村的报告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采用西部地区24个行政村千余名农村妇女的调查数据,探讨了农村留守妇女的身心健康及影响因素。研究发现,留守确实影响了农村妇女的身心健康,留守妇女比非留守妇女更担心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更倾向认为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不及同龄女性和比以前更差了,更容易出现一些生理和心理不健康的症状;留守妇女的家庭压力、社会支持网络、当地医疗卫生状况等因素对其身心健康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文章最后提出建立夫妻间良好的沟通机制、构建社会支持网络、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三点建议。 相似文献
89.
周福林 《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6(6):92-94
对我国留守家庭的研究基于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0.95‰抽样数据。研究结果表明,留守家庭已经成为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重要家庭类型,其主要特征是家庭结构的变异和家庭功能的弱化。 相似文献
90.
不动产登记制度作为物权法的基础制度在物权法领域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完善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对于维护不动产物权秩序,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和交易便捷具有重大意义。目前我国出台了《物权法》,但对于不动产错误登记的赔偿责任制度规定不够详尽。对不动产错误登记行为应进行区分再作界定。不动产错误登记行为视为私法行为更合理。不动产错误登记为民事侵行为。目前,登记机关赔偿制度在归责原则、赔偿标准、举证责任等方面存在缺陷,应对它进行完善,以期给不动产权利人更便捷充分的保护,同时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