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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对中西礼貌言语与行为认知的理论观点进行了回溯,从致谢、对赞美的回应、称呼、接受邀请方式等方面对中西言语礼貌和行为差异进行简要对比,并基于认知理论和听话者视角,从认知语境和认知期待两个维度对中西言语礼貌差异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初步分析。 相似文献
72.
就"冲突传播"的形式而言,依照冲突双方能否相互直接感知到对方所传递的信息为标准,冲突传播可分为显性传播和隐性传播两种;如果按照冲突双方所使用的传播符号进行分类,则冲突传播有语词传播和非语词传播两类。冲突的本性是暴力的,但冲突传播的本性却并非如此。暴力和礼让犹如冲突传播的两级,充满着张力。冲突传播是暴力还是礼让,要视冲突双方采取的行动而定。人既能够基于现实的考量争取利益,同时也能够基于现实的考量,避免使自己的损失最大化。这一反一正,既反映了冲突传播的暴力的一面,同时也反映了在冲突传播中存在着以礼让化解冲突的可能方向。非暴力作为一种冲突传播的礼让逻辑,不仅是一种理念,同时它也是一种可操作、可学习、可应用的原则、策略和表达方式。 相似文献
73.
张颖 《辽宁医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4)
中西文化有各自的礼貌原则 ,两种礼貌原则虽有相融之处 ,但在具体的言语交际行为中有很大的差异。国内很多学者把这些差异称之为“语用失误”。以某一方文化背景和语言习惯为标准进行“语用失误”的判断 ,是一种单向度化的“文化一元化”趋向。解决跨文化交际中“语用失误”的判断标准单向度化问题 ,可以采用“入乡随俗”的“移情”手段使交际双方的交流相通 相似文献
74.
李媛辉 《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7(2):13-17
从当前形势看,迫切需要区分林地确权行政案件中复议前置的情形。鉴于此,必须 正确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和法释[2003]5号批复的内容,其中 颇具争议的“确认 具体行政行为”应理解为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已经依法取得”应理解为公民、法人或者 其 他组织主观上认为“已经依法取得"权属即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应理解为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 法》等法律的规定。因此,由行政机关依当事人申请直接确权的行为属于复议前置;因发生 争议由行政机关处理而发生的确权行为,仍应按《森林法》第17条的规定, 由当事人选择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