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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堂 《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4):40-43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法官职权的配置缺乏科学的理论指导 ,赋权随意性过大 ,法官职权膨胀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过分虚弱 ,两者之间的关系要重新加以调整。具体而言 ,应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树立以当事人的诉权制约法官 (法院 )职权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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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和高等教育的发展,我国高校学生管理的非法治化现状有待改变。本文在对学生管理法治化必要性分析的基础上,试图探讨我国高校实现法治化学生管理的一些方法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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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百灵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41(2)
美国法院在判定信托文件中免责条款效力时,主要考察三个方面:受托人违反信托的情形是否在信托文件规定的免责范围内;免责条款是否违法;免责条款制定过程中,受托人是否滥用了委托人对他的信任。考察免责条款是否违法,关键是确定委托人设定受托人义务的自由边界,其实质是探讨信托法上有关受托人义务的规定究竟是任意性规定还是强制性规定。我国《信托法》没有任何关于信托文件免责条款效力的规定。因此,我国信托法在立法及司法上应借鉴美国法的有益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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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建国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8(1):24-28
为了卓有成效地推进惩防并举的反腐败工程,强化和改善反腐倡廉教育是一项基础性和根本性的工作。目前我国的反腐倡廉教育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任务,需要我们从内容和形式上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予以创新。新世纪我国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主要应包括:(1)以“三个代表”为核心的党德教育;(2)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教育;(3)科学人生观、价值观教育;(4)公仆意识和正确权力观念的教育;(5)以“四自”、“五慎”为主要内容的个体道德教育。就方法和途径而言,主要应加强目的性教育、系统性教育、层次性教育和警示性教育,力求取得实质性的效果,以夺取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全面胜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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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旅游业得到空前发展 ,然而旅行社民事侵权事件也时有发生。此类事件 ,轻则影响旅游者心情 ,重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甚至人员伤亡 ,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旅游质量 ,侵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作者从旅行社和导游之间的法律关系出发进行论述 ,反对“代表论”和“代理论”的观点 ,认为导游在执行职务时导致他人权益损害 ,旅行社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由此提出导游“执行职务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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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培华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5):64-66
国家助学贷款法律关系中的核心问题是直接利益主体学生的权利能否得到有效地保障,义务能否得到切实地履行。因此,按照"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法制原则,进一步明确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是实现国家助学贷款的良性循环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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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强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28(1):283-294
《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一大亮点,是在《刑法》第277条第5款增设了袭警罪。袭警罪的增设,不仅及时回应了近年来袭警犯罪案件不断攀升的现实和严惩袭警犯罪的呼声,而且为依法惩治暴力袭警行为提供了充分的规范依据,有助于保障人民警察执法时的执法权威和人身权益。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之前,暴力袭警行为主要通过妨害公务罪进行规制,而《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刑法》第277条第5款为暴力袭警行为配置独立的法定刑后,意味着暴力袭警行为的规制正式从依照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的模式调整为袭警罪独立规制的模式。在此背景下,如何在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适用袭警罪,让规范背后的立法目的在实践中得以真正实现,是当前最为紧迫、重要的研究课题。立足袭警罪的构成要件,在具体理解适用袭警罪时需要注意的是,其行为方式"暴力袭击",应突出人身要素,应将其解释为针对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人身施加的有形强制力,既包括直接针对警察人身施加的暴力,也包括通过其他物体间接作用于警察人身的暴力,但不包括不针对警察人身施加的暴力和"软暴力";其行为对象"人民警察",不能脱离立法目的单纯进行文意解释或者机械地追求法秩序统一,应当立足当前警察执法实践从职务而非身份的视角进行认定,除有正式编制的人民警察外,正在依法行使职权的警务辅助人员也应当属于"人民警察"的范畴;其限制条件"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应当从更加有利于保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和人身安全的角度进行适当的扩张解释,将依法处于与执行职务行为密切关联的状态也认定为"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其加重处罚条件,需要按同类解释原理认定兜底性手段,并从是否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角度进行实质限缩。袭警罪从妨害公务罪中剥离后如何正确理解二者的关系,对暴力袭警案件的正确处理也十分关键。从立法目的和构成要件看,新增的袭警罪与妨害公务罪之间属于法条竞合关系,应按照特别条款(《刑法》第277条第5款)优于一般条款(《刑法》第277条第1款)的规则处理。此外,暴力袭警过程中抢劫、抢夺人民警察佩带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导致人民警察出现伤亡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还有可能会触犯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与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等罪名,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断等规则进行处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