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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票从天而降.自已的房屋成了别人的“产权”,陌生人拿着诉状要将自己赶走.年过半百的老黄夫妻竟然碰上了这样莫名其妙的“抢房”。不久前.浦东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状,原告老黄夫妻与被告任先生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房屋产权恢复原来登记状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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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对此,如何理解抵押财产的可转让性?抵押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其处分不动产抵押物之买卖合同的效力又如何认定?该条款旨在保护抵押人的抵押利益,在合同无效尚未办理过户手续时,不产生物权变动效力,抵押人利益未受影响;如已办理过户手续,基于合同无效则导致物权变动亦归无效,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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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属于典型的营利性商事合同,是我们观察民法商法关系的重要窗口。股权转让合同有参照适用瑕疵担保责任等买卖合同法律规则的可能,但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法定解除权,则要慎重参照,以免不合宜地等量齐观,但也非完全没有参照适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法定解除权制度的可能。股权转让合同有参照适用所有权善意取得规则的可能,但须作类型细分和必要的变通调适。《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第25条和第27条过于扩大了股权善意取得规则的适用范围,宜结合股权变动模式特殊性和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作必要的目的性限缩解释。法律或者公司章程也会对股权转让作特殊限制,股权转让合同类似于但又有别于买卖合同。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适用方法和漏洞填补方法展现出民法在商法漏洞填补过程中参照适用的谦逊态度,而非补充适用的兜底大包大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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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所有权保留作出了重大修改,所有权的担保功能化进一步增强。所有权保留买卖具有多维性,具有担保构成、所有权构成和合同构成的不同面向,这决定了所保留的所有权既不是完全功能化的担保物权,也不同于动产所有权。所有权保留在担保功能实现的条件和程序上有别于动产抵押,在适用"正常经营买受人规则"抑或适用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上也可能存在分歧。所保留的所有权属于特定目的所有权,无法依照所有权规则自由处分,即使未产生物权变动仍要求"登记"。所有权保留属于买卖合同的附款,但买卖合同的解除权、风险负担规则、物上代位以及出卖人的所有权移转义务等,都会受到所有权保留特性的影响。无论是内部体系还是外部体系,都不应简单化地将保留的所有权视为担保物权或所有权,而应根据相应制度目的的不同分别考虑所有权保留的何种特性起决定性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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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2006年11月7日,张先生(台湾人,买受方)和李先生(上海人,出卖方)经上海某物业公司居间介绍达成三方《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以房价款1378.9万元(含车位价格)购买李先生位于上海某区某路×弄×号×室房屋及地下×层×号车位,为表示购买诚意,张先生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后向物业公司支付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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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买卖合同货物风险转移制度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常凤梅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2):19-23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联合国国际销售合同公约》的相关规定 ,提出完善我国买卖合同风险转移制度的几点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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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法律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迁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05,(5):72-76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是继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之后在合同法统一化方面所取得的又一项重大成果。通过分析《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性质、特点和适用等一些基本法律问题及其与“1980年公约”的关系可知,《通则》与“1980年公约”在法律性质和法律效力上是不同的,二者事实上属于一种并存而非对立的关系,《通则》在一定程度上对“1980年公约”起着补充和完善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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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现代城市多层建筑的出现,产生了房地产权分离原则。该原则逐渐成为整个不动产领域的立法原则,其目的在于赋予多层建筑中的区分所有权人单独处分其房屋的权利。另外,考虑到房地物理属性的不可分性,在房地产交易时应坚持房地一体原则。我们应根据房地交易一体原则,而不是产权分离原则去判断农村住宅买卖合同的效力。农村住宅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既包括农村住宅,也包括宅基地。我国法律对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资格有限制性规定,如果农村住宅买受人不具备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格,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无效,根据房地交易一体原则,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无效会导致农村住宅买卖合同整体无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