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9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81.
在买卖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标的物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而毁损灭失,将会产生风险损失的承担问题。由于其直接影响到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应以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 相似文献
82.
损害是一个客观事实,但损害计算的参照不同,损害赔偿额也就不同.在买卖合同中,计算冲突产生后,宜将计算方式的选择权赋予赔偿权利人. 相似文献
83.
通常的诉讼都是以证据取胜,但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双方都举不出十分扎实的证据的案例时有发生,这就需要律师依据现有的证据依靠相关的法学理论准确地阐述自己的观点,争取审判人员的认同,使法官依据现有证据和法律,结合自己的经验,作出最为接近事实的判决。 相似文献
84.
风险负担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非常重要和复杂的问题.交付主义和所有权主义是风险负担中最重要的两种立法模式,二者各有优缺点.我国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采用交付主义,但这是一种将错就错的做法.我国应采所有权主义,并对交付采广义的解释. 相似文献
85.
陈鸣 《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4):90-91
我国法学界和司法界把是否进行产权过户登记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的传统观点 ,是对登记制度属性的误解。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只发生公示的效果 ;产权变更登记是房屋产权转移的生效要件 ,买卖合同登记和房屋产权登记对合同履行有所影响 ,但并非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要结合《解释》的法律依据和发布的背景 ,正确理解我国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制度 :惩罚性赔偿责任不是普通违约责任 ,适用条件消除 ,只要不影响买受人合同目的的实现 ,不应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惩罚性赔偿并非“双倍赔偿”。 相似文献
86.
87.
在买卖合同中,等卖方交付的货物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提出异议.但同时对于买方提出异议也应有一个期限的限制,这便是异议期限制度。本文结合CISG和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该问题进行比较分析。 相似文献
88.
陈鸣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4)
我国法学界和司法界把是否进行产权过户登记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的传统观点,是对登记制度属性的误解.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只发生公示的效果;产权变更登记是房屋产权转移的生效要件,买卖合同登记和房屋产权登记对合同履行有所影响,但并非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要结合<解释>的法律依据和发市的背景,正确理解我国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制度:惩罚性赔偿责任不是普通违约责任,适用条件消除,只要不影响买受人合同目的的实现,不应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惩罚性赔偿并非"双倍赔偿". 相似文献
89.
最高人民法院8月12日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其中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相似文献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