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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我国开始推行统一司法考试,司法考试成为法律职业准入制度,保证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同质化”。2008年司法部公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司法考试制度的全面推进对法学本科教育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在司法考试背景下,法学本科教育应理性认清自己的职能和发展道路,以实现科教兴国,推进国家的法治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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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案、许云鹤案等案件的主审法官都是受过正规法学教育,通过了司法考试,然而其作出的判决不但没有定纷止争,反而广受公众的诟病,甚至引发公众对司法裁判公平公正性的质疑,这不能不促使人们反思我国的法学教育,以及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的影响。本质而言,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并不冲突,但急功近利的心态使得有些法学院沦为司法考试的考前培训班,培养出来一些"法匠"——只知道通过司法考试,然后机械适用法条,却不具备法律人所应该有的人文关怀、公平正义等法律素养。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有其各自的目标和手段,只有当其各司其职,才能少生产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法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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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司法考试对法学基础教育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这些消极影响防碍了法学基础教育目的的实现。从国外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国家的司法考试都是在法学基础教育完成后进行的。我国应当反思是否继续允许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司法考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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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制度作为法律职业人员的准入制度,对于法律职业的同业化和精英化具有重要作用,但必须科学处理统一性与特殊性的矛盾.本文选取来自民族自治地方的大量数据资料,以凉山彝族自治州为典型,证实了国家司法考试与民族地区法律职业人员断档的必然逻辑关系,提出了改善民族地区法律职业人员断档现状的相应对策.以期引起对于构建符合民族地区特殊情况和实际需求的法律职业人员共同体的慎密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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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使中国的法律职业开始走上了统一、规范和专业化的发展道路,同时也对高校法学教育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国家实行统一司法考试的背景下,高校法学教育必然要进行深入改革,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司法考试和法学教育的关系,使两者相互促进,在矛盾中达到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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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法学课堂教学中存在诸多问题,难以适应统一司法考试的要求。为此,建议法学课堂教学应注意克服大而全的课堂教学模式,从全面讲授向简略式教学转变;以案例教学法的中心,兼采讨论、辩论和试讲等多种课堂教学方法;及时更新课堂教学内容,弥补教材不足;运用现代化教学设备,加大授课信息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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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罗生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7(6):66-71
日本新司法考试制度是从过去靠"分数"选拔机制向通过"配套程序"选拔新的司法人才培养制度转换的一种新举措。它以法科大学院受到充实的教育以及严格的成绩评价和毕业认定为前提、以法科大学院的教育内容为基础而实施考试。它旨在通过司法考试和经过司法培训,确保法科大学院毕业生拥有法律道德素质以及思考力、分析力、辩论等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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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时代的日本法学教育与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戴龙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0(2):58-62,100
法学教育是各国高等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日本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培训制度改革是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是改革现有的建立在大陆法系基础上的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培训制度,引进以美国法学院(law school)模式为标准的法科大学院制度。就日本近年推行的司法制度改革进行分析,重点探讨法学教育改革以及对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借鉴与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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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职业化过程中,司法考试是一个重要的制度,法律职业化与司法考试的关系表现为:法律职业化内在需要司法考试作为选拔法律职业者的手段,法律职业化中法律职业者的独立性地位的取得需要通过司法考试来实现,司法考试为法律职业者向着同质化、精英化方向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并促使法律职业化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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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后危机时代,2010年的职场人将奋力提升自身综合能力,以提高对职场风险的抵御能力.不管是疲于生计的减压型,还是想要加薪升职的工作型,再或是扩展视野的理想型、针对自我的提升型,都预示着2010年八类培训将会火爆职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