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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性的解放,人们对于自由权利的追求越来受到重视。在婚姻家庭领域,主要表现在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两个方面。自古以来,婚姻就是男女双方的事情,对于同性的结合,历来受到人们的鄙视,大多数人都认为这是违背伦理道德的。现在,同性恋的群体不断壮大,他们认为婚姻是两个人的事,同性婚应该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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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复的异性情缘与思想境界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黄克武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1):84-91
过去对严复的研究多半注意他的理性思维与公众角色 ,然而严复的思想萌生于具体的情感世界与家庭生活之中。本文即以严复与他的妻妾之间的互动 ,以及与女学生吕碧城和甥女何纫兰的来往 ,来一窥严复的异性情缘 ,并进一步思索此一私人的情感世界对他思索公共议题时所发生的影响。作者强调思想家的情感世界与政治理念之间隐然有一脉络可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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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的早期婚姻家庭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毛泽东早期提出婚姻要以恋爱为中心 ,实行婚姻自由 ;进行彻底的家庭革命 ,争取子弟完全的人格独立 ;提倡女子自立 ,提高妇女在婚姻家庭社会中的地位 ;倡言改革婚制 ,婚姻的迷信应该首先打破。其斗争锋芒直指中国数千年延续下来的整个封建伦理道德 ,对封建的婚姻制度、家庭制度和旧的婚姻家庭观进行了彻底的批判 ,成为“五四”时期中国伦理革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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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6世纪,尤其是宗教改革时期,欧洲人对婚姻制度进行改革,规范了结婚的程序,增强了婚姻的公开性,强调了父母在子女婚事上的话语权。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婚姻形成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稳定社会秩序。由于规定子女的婚姻必须得到父母的同意,一些学者就批评婚姻改革剥夺了年轻人的婚姻自由,认为家长主义从此盛行。本文根据中世纪晚期至近代初期欧洲私婚泛滥的实际情况,结合宗教改革家关于家长权的意见和法庭处理私婚的态度,认为:当时的人们所主张的父母在子女婚事上的权威是人之常情的家长权,它并不以牺牲个人的意志为条件;尽管到那时为止,因为不许离婚,欧洲人从来没有享受过真正的婚姻自由,但择偶自主的权利在宗教改革时期及以后的时期里一直都没有丧失,男女双方在自由、自愿的情况下表达结婚意愿是形成合法、有效婚姻的必要条件,从未遭到否认。中世纪确定下来的结婚自由的精神,在历经了重大社会变革以后仍然保存了下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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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粉 《延边大学东疆学刊》2007,24(1):48-54
胡适的<终身大事>与金镇的<李永女>是中韩两国第一部社会问题剧.尽管两位作家之间没有直接的影响关系,但两部作品出现了相同的文学现象.两部作品的女主人公在各自追求婚姻自由和人性解放的过程中极力想摆脱封建礼教和男人的玩偶地位.在危机中主人公自觉意志的实现,决定了两部作品的不同表现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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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5月1日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法律。其核心内容是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家庭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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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历史的脚步在2010年3月8日轻轻停顿了一下。100年前的今天,在大洋彼岸,上万名女性喊出"面包与玫瑰"的口号,翻开了女性历史的新篇章。100年过去,妇女们走过了荆棘遍布的道路,终于闻到了沁人心脾的花香。这是女性解放的100年;这是女性寻找自我、实现自我价值的100年。当巾帼英雄秋瑾悲愤地挥毫书下"秋风秋雨愁煞人"7个大字时,中国女性的觉醒道路正式开启。轰轰烈烈的辛亥革命,促使女子也有了参政权;"五四运动"的洗礼,使女性不再屈从父母之命,而是主动寻找精神伴侣,寻找婚姻中的人格平等;抗日战争的打响,使女性解放与民族解放的命运紧紧结合在一起;当邓颖超在炮火连天中救助战地儿童、领导妇女运动时,女性在社会变革中的地位得到了认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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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娟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9(1):101-105
近代维新思想家关注婚姻问题的一个共同切入点是对妇女解放问题的探讨,然而由于所处的社会环境及个人因素的不同,观点也各有殊异。宋恕的妇女解放思想异常鲜明,他被称为是"近代改良派中系统批判‘夫为妻纲’的第一人,对封建婚姻旧俗的批判及改造是他女权思想的重要内容。他的婚姻家庭思想主要包括:要求给予妇女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离婚自由、禁止早婚等。宋恕婚姻家庭思想的出发点主要在于对妇女的同情上,这与时人讨论妇女解放时立足于种族的强弱迥然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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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自由凸显了个体的自主性与自决性,其逻辑前提是意志自由,具有意志自由的“我”之所以能够成为婚姻家庭中的“我们”,其内在规定性是“爱”。“意志自由”与“爱”构成了婚姻自由不可或缺的两个逻辑前提。然而婚姻自由中的个体主观性正在消解自由本身的伦理合理性,并错误地将婚姻自由本质归结为性自由、契约自由或者单一性的偶然的爱,从而使婚姻家庭生活陷入危机。婚姻自由的合理性限度在于:个体对家庭的伦理认同。黑格尔的家庭伦理思想为此提供了可供借鉴的资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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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的人格权制度及婚姻家庭制度通过对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的保护,从本质上保护、实现了人的尊严、自由、生命与身心健康等人格利益。婚姻家庭法兼顾个人与社会的双重价值决定其所确立和保护的人格利益必然具有双重性。无论是婚姻家庭关系中的人身关系,还是财产关系都与人格权及人格利益密切相关,对婚姻家庭关系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的合理调整就是对人格利益尊重与公平分配,是实现人格权的有效途径之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