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068篇 |
免费 | 16篇 |
国内免费 | 9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70篇 |
劳动科学 | 13篇 |
民族学 | 11篇 |
人才学 | 14篇 |
丛书文集 | 297篇 |
理论方法论 | 42篇 |
综合类 | 605篇 |
社会学 | 39篇 |
统计学 | 2篇 |
出版年
2023年 | 4篇 |
2022年 | 5篇 |
2021年 | 12篇 |
2020年 | 11篇 |
2019年 | 7篇 |
2018年 | 8篇 |
2017年 | 14篇 |
2016年 | 11篇 |
2015年 | 27篇 |
2014年 | 51篇 |
2013年 | 39篇 |
2012年 | 70篇 |
2011年 | 91篇 |
2010年 | 66篇 |
2009年 | 79篇 |
2008年 | 90篇 |
2007年 | 86篇 |
2006年 | 76篇 |
2005年 | 91篇 |
2004年 | 48篇 |
2003年 | 73篇 |
2002年 | 36篇 |
2001年 | 41篇 |
2000年 | 30篇 |
1999年 | 12篇 |
1998年 | 7篇 |
1997年 | 3篇 |
1996年 | 3篇 |
1995年 | 2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09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21.
22.
王次宝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1(1):56-60
处分原则是最能反映民事诉讼特色的基本原则。由于诉讼传统、理论以及观念的差异,各国关于处分原则的立法并不一致,主要有三种模式:大陆法系的"处分权主义"、英美法系对抗制下的处分原则、苏联的"职权干预式"处分原则。其中,大陆法系的立法模式为中国进一步改革与完善处分原则提供了一个好的范例。 相似文献
23.
许尚豪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58-64
国家主体型、国家—个人主体型和个人主体型三种不同类型的程序主体性,反应了诉讼程序从国家控制到个体的人的自由的发展趋势。现代诉讼程序强调程序主体的个人主体性,个体的人应当成为程序独立的自主、自在性主体,这就需要其在诉讼程序中具有独立的属己利益支撑。民事诉讼程序应当淡化国家色彩,以个人的程序利益保障为基点,实现个人的独立性程序地位,进而使民事诉讼程序获得真正的独立性。 相似文献
24.
彭硕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6)
.普遍管辖权原为在刑法领域惩治某些严重侵害人权的国际犯罪的手段。近年来,随着人权普遍保护理念的深入人心,以美国为主要代表的部分国家和国际社会中出现了建立普遍民事管辖权制度的思潮,并且通过立法和部分判例产生了一定影响。但综合来看,普遍民事管辖权为世界各国充分接受的时机仍不成熟。目前,吸收普遍民事管辖权的合理价值并对现有制度进行完善仍然是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25.
张慧娟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2012,(11):52-53
<正>原本以为会有一场美好的恋爱,却遭遇冷酷男人的遗弃,连肚里的孩子也不被承认,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短暂的相处中,她被迫与他发生了关系伤心无奈的时候,人们常常会想到娘家。宋佩珊两年前也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走进广东省清远市妇联的,那时她挺着个肚子,肚里的孩子已经6个月了。用她的话说,真的是走投无路了,才想到来这个最让她信赖的地方,寻找温暖和支持。 相似文献
26.
民事诉讼调解,又称法院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主持,就双方当事人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和结案方式.调解协议,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其争议即实体权引义务所达成的,并经人民法院批准通过的协议. 相似文献
27.
张加林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0(2)
检察机关在办理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促使双方互相谅解和妥协,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结案了事,已成为处理案件的主要方式之一①。但实践中,对这种结案方式缺乏分析、归纳和总结,导致认识与界定不一,没有最终形成制度体系。文章对这种结案方式,从概念属性、价值原则、方法程序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研究,旨在构建一种科学合理的非裁判性纠纷解决制度,有效化解民事诉讼纠纷,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28.
民事诉讼中法官公开法律见解具有重要意义,但实践中应"如何为"却颇有难度。法律见解公开的范围应从广义上把握,与诉讼标的、待证要件事实、证明责任分配、民事行为性质和效力以及裁判所适用法律规范相关的法律见解都应公开,但也有一定限制。法律见解公开的场合包括混沌、冲突、忽略和相异等。公开法律见解应贯穿于从案件受理后到法庭辩论终结之前的诉讼程序中,但需向院、庭长或审委会汇报的案件在时间上有特殊要求。 相似文献
29.
30.
为了有效地打击贪污贿赂犯罪与恐怖活动犯罪这类重大犯罪案件,新刑事诉讼法增设了未定罪没收程序。从立法现状、立法目的以及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来看,设置未定罪没收程序合理且必要。从立法背景、目的、整个诉讼程序、诉讼标的、与犯罪事实的关系以及合法财产保护各方面来看,未定罪没收程序应该是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作为一项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刑事诉讼程序,未定罪没收程序具有相对独立的证明标准——证据优势;作为一项针对特殊案件类型的刑事诉讼程序,未定罪没收程序应适用特殊的证明责任分配原则——证明责任部分倒置。同时,实践中该程序要得到有效适用,须解决案件类型范围与涉案财产范围认定的难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