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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132.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一般受贿罪在本质与外延上存在较大差异。行为主体应扩大至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具有影响力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行为人所利用的条件,应是非制约关系的社会影响力。分析利用影响力受贿行为的独立性,从学理与实践上论证对其进行独立立法的根由、为加大反腐倡廉力度提出具体的立法构成要件,可为严密我国刑事法网提供一种新思路。 相似文献
133.
海峡两岸交通犯罪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交通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现代型犯罪,海峡两岸都有明确规定。大陆刑法对交通犯罪的罪名排列较为混乱,没有区分普通过失和业务过失并分别配置不同的法定刑,并且刑罚配置单一;台湾"刑法"对交通犯罪区分普通过失与业务过失,就后者配置高于前者的法定刑,并配置罚金刑且将其升格为主刑,这些做法值得大陆研究和借鉴。 相似文献
134.
黄旭巍 《武汉交通科技大学学报》2006,19(1):63-66
嫖宿幼女本身的犯罪事实是成立的,只是对于其某些成立要件的理解上存在若干疑难从而引发争议。该罪的司法认定中有两方面的疑难需要厘清,即,区分预备与未遂形态的标志在于双方是否达成了合意;行为人的承诺给付利益和幼女的承诺卖淫,并不以真实意思为必要条件。但在立法层面上,该罪名的独立却导致了刑法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的诸多矛盾,应当予以废止。 相似文献
135.
刘杰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3(4):57-60
《刑法修正案 (三 )》为惩治恐怖活动犯罪 ,修改、增加了一些犯罪罪名。这对惩治恐怖活动犯罪行为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修改、新增犯罪的罪名如何表述 ,尽管有司法解释 ,但是仍然值得研究、探讨。 相似文献
136.
曾加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4(4):114-118,137
《二年律令》的《盗律》篇,对汉代的刑事、行政等法律关系作了一些规定,内容涉及国家官员、社会公共秩序、以及公民财产及人身等等,并证明了史料记载的多种罪名和刑罚名的存在,反映和包含有丰富的法律思想,这些法律思想,有法家繁法严刑的浓重痕迹,对我们研究《二年律令》以及汉代的法律思想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相似文献
137.
定罪三段论是司法审判实践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推理形式。它包括简单罪名定义的定罪三段论和复杂罪名定义的定罪三段论。定罪三段论不同于传统三段论,有其自身的突出特点,是一种广泛而有效的推理 相似文献
138.
张平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33(3):293-296
对单位行贿罪是1997刑法中增设的罪名,其立法本身还有诸多亟待完善之处。本罪的罪名宜修改为对国有单位受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应当是本罪两种行为方式的共同必备要件。本罪的立案标准也需修改,以实现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对于本罪的刑事责任问题,一方面对犯本罪的自然人应当增设罚金刑,并宜采用倍比制罚金的立法方式;另一方面对自由刑的配置要增设量刑档次,以实现罪刑相均衡原则。 相似文献
139.
晋涛 《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8(2)
体系性原则意味着将刑法视为一个有机体,刑法内部条文应具有一致性和互助性.依据体系性原则,刑法在协调性方面并不完善.总则与分则存在一定程度的背离,诸如介绍贿赂行为单独成罪是对共犯规定的排斥、个罪中单位犯罪处罚模式是对总则规定的重复、一般缓刑与分则战时缓刑存在矛盾.几乎所有章节中都存在罪名归类错误,这制约了对罪名的准确理解.个罪之间的协调性差,这在两个传播淫秽物品罪、行贿罪与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等罪名之间表现得尤为突出.刑法修改中体系性原则着眼于刑法条文之间的形式对应和实质沟通,致力于提升刑法的整体协调性. 相似文献
140.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
不管是刑事立法的具体内容,还是刑法罪名的形式命名,立法机关都应当充分地、尽最大可能地发挥理性的积极作用,从而实现吸收司法经验和运用理性逻辑的高度统一与完美结合。基于刑法的保障法地位、后置法角色和其限制国家刑罚权、保障人权的终极旨归,在刑事立法方面应当坚持三个基本理念:刑事立法的独立性、统一性和谦抑性,这不仅是对刑事立法内容的要求,也是对刑事立法形式的要求。在刑事立法内容方面,不应仅仅关注条文的内容规定和修改,也应重视和加强对刑法罪名命名权的研究,着力纠正司法实务中基于惯常做法和不成文的旧例所形成的自带的"天然合法性"错觉。从根本上而言,由立法机关而非司法机关行使刑法罪名命名权,在形式层面上是法律保留原则的合法性要求使然;在实质层面上是罪刑法定对刑事立法的明确性要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