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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国祥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18(3)
作为现阶段从严惩治腐败政治诉求的刑法回应,《刑法修正案(九)》对贪污贿赂犯罪的立法作了重要修改,许多修改内容均值得肯定。但其总体上并没有破除贪污受贿立法本来存在的结构性积弊,重新编织的贪污受贿刑事法网以及调整的惩治力度,不但没有提升刑法对贪污贿赂犯罪的规制能力,反而是"名严实宽",难以满足反腐败刑法供给的需要。理论上进一步评估和探讨此次刑法对贪污贿赂犯罪修正的得与失,可以为全面修正贪污贿赂犯罪的刑法规定作理论铺垫。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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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中国语境下,政治生态是一种政治话语,是指借鉴生态学的理论和方法来分析政治系统内部的状态.政治生态的状况可以通过从政环境、腐败状况和管党治党成效三个方面来判断.十八大以来,通过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严明党的纪律,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作风建设,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政治生态整治效果显著,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有所好转.提炼核心概念、坚定政治决心、抓住"关键少数"、把纪律挺在前面是政治生态整治取得成效的重要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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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主动调整反腐败策略,重拳反腐,以治标推动治本,取得前所未有的成效。但有人提出这只治标而不治本,于是就引发了何谓"标"何谓"本"、什么是"标本兼治"的讨论。我们认为,在反腐败实践中,"标"与"本"并不是截然分开的,也没有什么主次之分,而是相互联结和变动的。"标本兼治"就是要将两者统一起来,通过严惩腐败将腐败势头遏制住,然后逐步形成不敢贪、不能贪、不愿贪的反腐败体制机制。因此,真正意义上的反腐败治本之策,就是始终保持高压反腐的势头,始终坚持零容忍政策,以治标来推进治本,最终进入"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理想状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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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高压反腐,要义是指立足"不敢腐",通过严厉惩治腐败,形成强大的震慑力,从而压制腐败的滋生蔓延。十八大以来,高压反腐迈出重要步伐,"不敢腐"取得明显成效。与此同时,滋生腐败的土壤仍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并呈现出一些新问题、新挑战。从反腐一般规律与我国反腐形势看,高压反腐应成为常态,不能有任何松懈。反腐永远在路上,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也应该永远在路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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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零容忍度”反腐理念及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香港地区廉政建设成绩斐然。主要经验是香港政府对腐败现象实行"零容忍度"理念并建立了廉政公署。香港政府的这一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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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腐败治理研究中,零容忍与成本收益理论都具有一定的解释力。但这两种理论有其固有的缺陷:零容忍过度强调通过外部力量作用于腐败治理,成本收益分析则仅从行为者个体角度,模拟其对腐败成本和收益的认知。基于这两种理论内在机理上的联系,在对土地腐败主体、规模与特征的现状描述基础上,可对土地腐败防治构建一种新的分析视角,使个体在成本收益考量过程中有效地内化零容忍,从而建立内外结合、防治结合的土地腐败治理新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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