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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异化劳动”和“商品拜物教”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而兴起,这一过程中,人被异化,尊严被剥夺.异化是指人的存在及行为都不能被自我所掌控,表现出与自我的疏远和对立.尊严是人作为人的存在被自我和他人承认和肯定.人的异化及尊严感丧失,造成了物质主义、消费主义、虚无主义在现代社会的盛行.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尊严与异化理论,提供了从伦理学的角度研究尊严和异化的丰富思想资源. 相似文献
102.
尊严已成为生命伦理学中的一个重要新词汇.西方传统思想上对尊严的理解,因强调人与动物之间存在鸿沟、凸显人的独特地位和价值,使“人的尊严”概念盛行.但在当代动物解放运动中,“人的尊严”受到了质疑,引发了关于动物是否也有尊严的伦理争议.支持者将尊严的载体扩及动物,一种主张动物尊严独立于人的尊严;另一种则主张动物可以分享人的尊严.有感受能力的动物具有完全的道德价值,应当像对待其他人类存在者那样同等地对待动物.虽然动物和人均具有感受能力,但两者属于不同的物种,拥有不同的存在方式,动物无法享有与人相同的道德地位和尊严.从否定物种差别的利益平等考虑原则来论证动物尊严是失败的. 相似文献
103.
梁光晨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8(2):127-132,140
宪法是人摆脱神权、王权和其它桎梏的革命产物。近现代宪法的形成过程,也是人对自身的认识和反省过程:从资产阶级革命所倡导的“人人生而平等”成为立宪指导思想,到当代确立的“以人为本”的制宪观,人始终是宪法的灵魂和目的。宪法中的人是自由的人;宪法中的人是享有人格尊严的人;宪法中的人是享有权利的人。充分保障和实现人的自由、人格尊严和权利,是近现代法治的一项重要原则。世界宪政史就是一部人的自我发现史,也是一部人维护人的自由、人格尊严和权利的斗争史。 相似文献
104.
刘睿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2):33-39
“保障、捍卫和促进人的尊严”是当今政府与社会的基本理念,将这一理念转化为现实的理论前提是对“人的尊严”概念进行准确的把握。就国内外学界对“人的尊严”的界定及其演变的研究进行综述,并鉴于康德的尊严观对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影响,重点综述了学界对康德尊严概念的解读与研究;指出已有研究成果分歧的焦点、遗留问题及以后努力的方向,以期为当下关于“人的尊严”问题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提供多种理论视角。 相似文献
105.
106.
曾丽洁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4(4):35-39
当代中西价值哲学对隐私权的研究集中在如何界定隐私权、隐私权具有目的性的价值还是工具性价值、隐私权是否有限制、与公权力和知情权的界限如何划分这样一些由来已久的问题的讨论方面,另外还出现了对网络、流行病防治、同性恋等新的领域中的隐私权的研究。西方更多地注重其中深层的理论问题,而中国学者则较多地关注对现象的分析。 相似文献
107.
易明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9(5):21-25
马克思的尊严观是马克思关于人的尊严的构想、理论和学说的总称.马克思从尊严的“否定”方面,即“尊严缺失”出发来阐释尊严,揭示了尊严普遍缺失的社会根源,强调在“挣得尊严”这一意义上为绝大多数人的尊严实现创造必要的社会条件.这是一种以现实个人的尊严为目的的现实主义尊严观,它既克服了尊严本身的抽象性和理想性,又为人们追求并获得尊严指明了实践对象和未来方向,鼓舞人们以消除尊严普遍缺失为直接目标.在日常生活中,马克思主义尊严观给予我们实践智慧与方法论原则,在克服、消除日常生活中实际存在的人的尊严缺失的实践过程中,实实在在地奠定谋求“尊严生活”的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108.
监护制度是一项古老的民事法律制度。罗马法时期,为适应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及人们日常生活的需要,就已有相当完备的相关法律规定。至《德国民法典》时期,监护制度为适应现代社会、经济的变化,又有了新的进展。作为《德国民法典》的借鉴者,我国现行《民法通则》中相应地也有监护制度的规定,并随着《民法通则》的实施,其在实践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总的来看,其对人格神圣这一民法精神体现得还不够充分,对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这一功能发挥得也还不够完善,其中有若干问题值得我们从其在罗马法中、在《德国民法典》中的法律表现里加以借鉴和思考。 相似文献
109.
韩跃红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1-4
在法西斯统治之下,人被异化为国家实现权力集中的手段,进而成为被独裁者操纵的暴力工具,“国家尊严”“民族尊严”成为践踏个人尊严、实现独裁统治的道义力量和煽动口号。在当代法治中,“人的尊严”是人类汲取战争教训的积极成果,并已成为国际法准则和许多国家的宪法原则,成为所有人权的价值依据和伦理基础。国家尊严与人的尊严之间是一种既相得益彰、又相互拮抗的辩证关系。这种关系对法治国家和公民行为都具有指导意义,警示我们既要维护国家尊严,也要严格保护个人尊严。 相似文献
110.
程新宇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4)
当今被广泛使用的尊严一词是一个历史的概念。从古罗马时期起源,经历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再到启蒙运动时期,直到现当代,其涵义是逐渐变化的。相应地,其在伦理学上的侧重点也不同。在西方传统文化中,尊严一词主要用于宗教和哲学领域,其涵义相对固定,侧重于每个人要活出自己的尊严,即强调每个人自己要追求理性和道德上的卓越,使自己获得尊严。这种尊严在人和人之间是不平等的。个人对自己的尊严负责。在现当代,尊严一词主要用在政治、法学、生命伦理领域,虽然它被用来作为人权的基础,然而其涵义却是相当模糊和不确定的,侧重于每个人作为人类一员生而具有的高于动物的固有的尊严,这种尊严是人人平等享有的。别人要对自己的尊严负责。今天,西方文化传统中的人的尊严理念受到全面挑战,如何回应值得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