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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朱丘祥 《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1(4):52-55
作为破解中央与地方关系这一中国宪政建设轴心问题的关键入口,1994年开启的分税制改革基本建构了中央与地方制度分权的雏形,但也面临宪政时代的严峻挑战。鉴于整体社会转型的时代大背景,很有必要转换研究的路径,以一种“实用宪法”的视角来析解分税制改革,以一种“规范宪法”的思路来提炼分税制改革,通过引进对话和沟通、宽容、忍让的机制和程序,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分税制改革,因势利导地推进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达成中央与地方和衷共济、合作共赢的和谐局面,推进我国社会的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42.
现今在我国的财政体制当中,县乡基层财政困难问题变得非常突出,原因主要有转移支付力度不够和县乡两级事权过多两方面。本文针对这两方面,利用内生交易费用的理论来解释县乡财政困难的原因,并指出制度创新——事权的法制化是解决县乡财政困难的关键任务。 相似文献
43.
44.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36(2):175-185
传统财政并无明确的国地财政划分制度,民初宪法、财政收支划分等立法过程将财政纳入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中,从而建构了中国财政法上的法定主义原则。财政宪制的建立还引入了财政公平、量能负担课税和平等主义的原则和理念。财政国家类型、地方自治运动为充实地方财政提供了理论支持。单一制和联邦制国体的宪法折中在财政国家模式上体现为"财政均权"国家。地方自治作为宪制实践的重要方式,促使地方财政初步建立。事权和财权相匹配、县级财政对省的保留权、补助金制度为保障地方财政提供了财政工具支持。根据事权财权相匹配原则,立法者在央地事权相对固定的前提下尽力争取地方财权。税收保留权和补助金制度作为财政调整工具为财政均衡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45.
公共服务事权配置的理论考察与问题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共服务的事权配置应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级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来确定,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赋予适当的财权,使各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由于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全面转型时期,市场与政府的边界模糊多变、政府间职责不明,政府公共服务事权界定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内外不清"和"上下不清"等问题.政府事权配置的不当和含混多变,造成财政支出效率较低、基层政府财政困难.在公共服务供给领域,各级政府"越位"与"缺位"并存.我国政府间事权配置不当具有深刻的体制障碍和法治原因,主要表现在公共治理的地方主义盛行、政府间财税竞争与利益博弈加剧、缺乏相应的法治保障措施等方面. 相似文献
46.
王剑 《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5(4)
通过研究我国政府间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事权职责分工的现状,进而分析OECD国家在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责任上的分工情况,从而为我国优化政府间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责任分工提供经验借鉴 相似文献
47.
用委托—代理模型分析中央与地方政府交叉事权的划分,在考虑委托、代理双方对自然状态预期不一致的情况下,引入概率约束条件代替参与约束,模型更符合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48.
在“财事协调、权责统一“的原则指引下,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路径已经趋于明朗:第一步是理顺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关系:第二步是按照事权来界定支出责任;第三步是根据支出责任来合理配置财权:第四步是落实税收法定主义,最终走向财税法治。 相似文献
49.
上海市、区两级政府财权事权划分演变根植于分税制改革实践中,主基调是通过财力的频繁调整来寻求财力与事权相匹配,以确保区级公共服务财政能力,而对事权清晰划分缺乏实质性进展.立足上海“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财税发展新环境,结合财政体制改革取向,上海市、区两级政府财权事权划分改革可细化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清单,促进市、区财权与财政事权动态匹配,优化市对区的转移支付机制. 相似文献
50.
上海市、区两级政府财权事权划分演变根植于分税制改革实践中,主基调是通过财力的频繁调整来寻求财力与事权相匹配,以确保区级公共服务财政能力,而对事权清晰划分缺乏实质性进展.立足上海“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财税发展新环境,结合财政体制改革取向,上海市、区两级政府财权事权划分改革可细化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清单,促进市、区财权与财政事权动态匹配,优化市对区的转移支付机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