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67篇 |
免费 | 4篇 |
国内免费 | 8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14篇 |
劳动科学 | 4篇 |
人才学 | 4篇 |
人口学 | 1篇 |
丛书文集 | 44篇 |
理论方法论 | 5篇 |
综合类 | 100篇 |
社会学 | 6篇 |
统计学 | 1篇 |
出版年
2023年 | 1篇 |
2022年 | 2篇 |
2021年 | 1篇 |
2020年 | 2篇 |
2019年 | 3篇 |
2018年 | 5篇 |
2016年 | 2篇 |
2015年 | 2篇 |
2014年 | 11篇 |
2013年 | 5篇 |
2012年 | 16篇 |
2011年 | 19篇 |
2010年 | 15篇 |
2009年 | 11篇 |
2008年 | 10篇 |
2007年 | 17篇 |
2006年 | 6篇 |
2005年 | 13篇 |
2004年 | 14篇 |
2003年 | 8篇 |
2002年 | 7篇 |
2001年 | 5篇 |
2000年 | 2篇 |
1999年 | 1篇 |
1998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7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21.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重新界定了医疗事故的范围,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对于规范医患双方的行为,合理保护患者的人身权利,具有指导性意义.本文试从举证责任倒置的理论基础谈起,分析医疗事故中举证责任倒置对医患双方的影响. 相似文献
22.
长期以来医疗事故处理难的原因主要是事实难以查清、法律规范欠明确统一、裁判者因医学知识欠缺难以做出科学、公正裁决。本文从病历对患者公开的范围、事实审查责任的归属、医疗事故精神损害数额的合理确定、鉴定过程中对行业保护的克服、举证责任倒置的正确理解等方面提出若干改进立法、正确执法的理论观点。 相似文献
23.
曹丽萍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7(3):225-227
农村信用社经过多年的改革许多省份都选择了省联社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的农村信用社有许多缺点。为了避免这些缺点,许多人建议将农村信用社改组为农村商业银行。但如果再建立省级农村商业银行容易使农村地区更难得到贷款的支持,所以建议在农村信用社下一步的改革中设立两级的农村商业银行。 相似文献
24.
徐媛媛 《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3(1):199-200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商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对中介组织的依赖程度也越来越高,在经济生活中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日渐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笔者就本罪在立法上、司法解释规定的条文中以及在司法操作过程中的某些不足提出了一些完善构想。 相似文献
25.
在目前医疗机构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前提下,针对临床实验室开展新的检测项目中存在无申报审核、无相应质控和质评,以及体外诊断试剂在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供货商证照不全等可能引起医疗纠纷的现象进行了一些思考。提出加强对临床检测项目的质评和质控管理,以及建立体外诊断试剂的准入制度,是医疗机构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法制的需要。 相似文献
26.
杨剑龙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47(2):16-20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的研究中,文学论争是最为复杂的.由于长期以来以阶级斗争观念左右文学史的研究,以政治标准第一、艺术标准第二评断文学发展的脉络,因此,在这种语境中,长期以来一些中国现代文学史似乎成了新民主主义史的佐证与阐释,对于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文学论争大多以武断的言论予以评判,以先人为主的观点按图索骥式地运用史料,上纲上线式的分析使文学论争等同于阶级斗争,使某些原本仅仅由于文学观念分歧导致的文学讨论、文学论争,常常变异为两个阶级、两条路线的搏斗,甚至连当时朋友问对于文学的切磋,也上升至阶级视阈进行审视、评说,成者为王败者寇的心态更加剧了文学史研究的偏颇,尤其在对于史料的研究中,缺乏论从史出、回到历史原点的研究方式,而往往采取本末倒置的方式,先定性质再找材料,使对于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文学论争的评说缺乏学理性与客观性. 相似文献
27.
刑讯逼供行为举证责任的检讨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严音莉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5(4):53-56,64
长期以来,我国刑讯逼供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刑讯逼供行为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的缺位。根据公平正义的原则,对于刑讯逼供的举证责任分配应当向弱者倾斜,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被告人提出表面证据后,证明责任即由控方承担,控方须证明其无刑讯逼供事实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程度。在此前提下,为保障举证责任的履行,还必须对相关的举证规则和配套制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28.
对民事举证责任倒置问题的再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举证责任倒置是以法律要件分类说作为分配举证责任的前提的,是对依该学说分配举证责任所形成的分 配结果的修正。其实质是将依据法律要件分类说应当由主张权利的一方当事人负举证责任,变为由否认 权利的对方当事人就不存在法律事由负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6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中第4条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是对举证责任 倒置理论的完善,在立法技术上也更加科学,但是仍然有许多不足之处。笔者从举证责任倒置的具体概念 入手,结合《证据规定》的有关规定。对举证责任倒置做出探讨。 相似文献
29.
近年来,高发的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让我们深思,危害公共安全的特性决定了此类犯罪后果的严重且难以弥补性,针对该特性,严格责任摒弃了传统的罪过责任原则,采取灵活的过错推定和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既是对罪过责任的有益补充,也是现代刑事司法价值选择的结果。本文在清晰界定严格责任内涵、价值的基础上,通过对我国现有刑法制度的剖析,探析我国刑法引入严格责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30.
概述国外的"事实本身说明过失原则"、"表见证明"理论、"大概推定"原则,"妨碍证明"理论、"重大诊疗过失的举证责任转换"等方面,评析我国医患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在我国目前医疗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应多样化,根据不同的情形,适应不同的原则和理论,实现公正、合理的分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