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周金恋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35(4):56-60
预防职务犯罪是 2 0世纪 80年代以来各国政府普遍采用的一种制度设计 ,其中道德预防是至关重要的环节。道德预防之所以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可行 ,其依据主要是来源于道德本身的社会功能和法律的不完善性 ,以及职务犯罪主体和行为的特殊性。在我国 ,开展职务犯罪道德预防工作具有一定的优势 ,因此 ,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一工作 ,切实加强预防职务犯罪道德预防的道德体系建设 相似文献
2.
孔子的道德修养理论及其现实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金恋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4)
孔子关于道德修养的理论,是为其培养“仁人”、“君子”的理想人格服务的。孔子理想人格的标准是:博学多识、仁爱忠信、舍生取义、安贫乐道。达到这一标准的途径是:好学、立志、比贤、力行、改过、自省。孔子的道德修养理论今天仍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3.
考察韩国公职人员财产登记制度演变的历史,可以看出,其从最初提出到最后形成法案、付诸实施,经历了一个相当漫长和曲折的过程,其中所反映出的问题和取得的成就对我国制定公务员财产申报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4.
乡镇是我国政权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联系政府治理与农村群众自主治理的基本环节。当前,我国乡镇机构改革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其运行状况与乡镇治理面临的多重转型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进程还有不小差距。为此,仍需要在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一是引入多中心治理理念,实现乡镇机构改革从善政到善治的目标转换;二是重新定位乡镇政府职能,实现政府职能与政府机构之间的有机契合;三是扩大农民群众的有序参与,实现乡镇政府从官僚制行政到民主制行政的转变;四是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不断推进乡镇政府管理创新。 相似文献
5.
透视当前职务犯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公职人员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破坏国家对职务行为的正常管理,损害国家机关的信誉,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的总称.职务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职务犯罪的共同特点是其行为的违背职责性.据此,通常将其分为:贪利性职务犯罪,如贪污罪、贿赂罪、挪用公款罪等;擅权性职务犯罪,如刑讯逼供罪、非法拘禁罪、滥用职权罪、枉法裁判罪等;失职性职务犯罪,如过失泄密罪、玩忽职守罪等.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职务犯罪也呈现出如下一些新的特点. 相似文献
6.
周金恋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8(3):15-17
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内容包括 :丰富的法律知识、健康的法律心理、正确的法律观念和较强的法律能力。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 ,它需要全社会和高校的共同努力和密切合作 相似文献
7.
周金恋 《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7(2)
法治的现代化不仅意味着法律制度的现代化,更主要的是人的法律观念的现代化.在我国的普法教育系列中,大学生属于一个特殊的层次:一方面,他们是普法对象,需要接受普法教育;另一方面,他们也是普法者,肩负着向家庭、社区、社会进行普法宣传的任务.因此,大学生法律观念的状况不仅影响着普法教育的成效,而且最终会影响我国法治的进程、水平和方向. 相似文献
8.
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与无因性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与无因性因其高度抽象而难于理解,在我国的法律中是否承认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与无因性一直是学者们争论的热点。物权行为无因性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它并不像有些学者所说的那样毫无存在价值。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第三人的交易安全比原权利人的权利更有保护的必要。物权行为理论与善意取得及公示公信制度构成一个完整的规范群,它们都有各自适用的空间。物权行为理论在物权法体系乃至整个民法体系中都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我国民法体系也应当采纳物权行为理论。 相似文献
9.
周金恋 《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3(4):58-65
司法审查是现代国家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它源于权力分立和制约的需要,既是对行政权的有效监督,也是对公民权利最有效的保护手段。随着我国法治建设步伐的加快,司法审查在内外因的推动下,向着一个新的方向发展,这个趋向主要表现在司法审查制度的体系化、司法审查范围的扩大化、司法审查案件类型的多样化以及司法审查标准的灵活与多元化。 相似文献
10.
周金恋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33(2):26-28
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充分实施可以为道德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推动道德的发展 ,这使得道德的法律化成为可能。但道德的法律化是有限度的 :从范围上看 ,有些社会关系主要靠道德来调整 ,法律只起辅助作用 ,甚至不能适用法律 ;从功能上看 ,法律直接规范人的行为 ,但对人的思想并不具有直接的约束力 ;从道德发展的角度看 ,法律不能超越历史阶段保障高层次的道德要求 ,而且对法律的过度依赖还会导致道德的弱化。因此 ,我们在树立法律最高权威的同时 ,还应充分重视道德等其他调控手段的作用 ,避免法律对道德领域的过度介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