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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有限责任公司代持股权的执行尚缺乏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处理也存在争议。对《公司法》第32条第3款所称的“第三人”可通过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明确其含义,提供统一适用标准。当显名股东为被执行人时,隐名股东不得对抗执行代持股权;当隐名股东为被执行人时,显名股东能否对抗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分情形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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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队的管理就是让学员不断克服自身缺陷与不足,栽培、磨砺其健康成长的过程,即古人所说的“长善而救其失”的过程。惩罚教育作为一种常规的教育手段,是对学员问题行为的一种强制性纠正行为,是在学员身心完全能够承受的前提下采取的教育措施,对学员能够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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