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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实现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现实要求.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频发,给社会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因此,完善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运用系统论的研究方法,按照三元子系统的划分方式,从具体化法律制度、优化部门职能衔接、增加技术力量以及加强系统监管等方面出发,探索完善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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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养老保障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与完善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为农民工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障,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利益和谐,实现社会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然而,中国农民工还没有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养老保险,其原因在于现行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缺位,利益配置不当;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困难,农民工利益流失;农民工参保意识低下,且参保能力有限;企业排斥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积极性不高;农民工养老保险各自为政,全国统筹困难等导致农民工养老保险运行不畅,举步维艰.因此,应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应然性"与"实然性"的制度,最后在制度的实践基础上,强化养老保险主体的参保意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并实现"应然"与"实然"的制度耦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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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有期限的新型物权,合理、恰当地设置其期限,可以稳定农民与土地的关系,进而稳定土地经营权使用者的未来土地收益,有利于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秩序,稳定地实现农民的土地财产性收益。新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修订草案对耕地承包期届满后作出“再延长三十年”的修订,需要警惕落入形式化的“长久不变”而掩盖风险,因此要反思“自动续期三十年”背后的原委及可能的调整。从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及其期限设置的政策与法律变迁着手,论证了“长久不变”并不等于没有期限以及设置“每轮”的政策合理性,并阐述了实践中土地流转需要的差异性、变动性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设置的不匹配困境,凸显法律“适当调整”的必要性。将“长久不变”由“土地关系”的调整转向“土地利益”的调整,土地利益协调由形式公平转向实质公平,这直接体现出“适当调整”以均衡土地利益关系来回应“长久不变”的实质性与精准性。最后,从确保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实质“长久不变”的层面提出了“确保大稳定”“预期小调整”的优化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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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农业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以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契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是实现农业外部性内部化的关键。在我国农业生态补偿法律体系的制度设计中,应制定相关的农业生态补偿法律;发挥和农业生态补偿相关重要法律法规的指导作用;充分保障社会中间层和农民的监督权利。生态补偿制度“以补偿促进环境保护”是对我国目前生态保护制度的重要补充。生态补偿制度的我国实现由传统“惩罚性”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向多元的保护机制有重大意义,对于保护生态环境和实现环境友好型社会有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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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型改革模式在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使得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或破坏竞争、扭曲市场秩序的行政性垄断危害加剧,而社会治理则为破解这些危害提供了一条全新的模式。我们在深入剖析行政垄断产生的基础上,提出了利益和谐的解决理念,并从培育多元主体、进行文化改造、推进经济发展和完善法律制度等方面入手构建出体系化社会治理行政垄断的解决路径,从而真正体现对社会和谐发展的核心诉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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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文献综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计算机软件作为一种新的智力劳动成果,如何保护研发者的利益,提高他们研发的积极性,目前,世界各国政府都在积极研究出台相关法律来保护这一新型智力劳动成果.主要介绍了有关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的国内外现状及保护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完善我国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的建议.旨在为我国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问题研究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一个参照平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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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文化作为新农村建设中的软力量,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而金融文化则是影响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作为农村金融文化的时空载体,农村社区承载着新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未来走向.现行农村金融市场的和谐发展需要以社区为依托,从社区发展的角度进行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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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应理性看待和恰当解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小产权房”问题的产生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目前在关于“小产权房”地位的论争中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对“小产权房”的合法化不应一概反对,应具体分析,恰当处理与疏导“小产权房”问题,从农村内部、城市内部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寻求解决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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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多元化语境下的食品安全规制研究
———以利益博弈为视角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利益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利益机制理论是研究社会问题的一种重要方法。在食品安全领域中存在相关利益群体的利益对立和冲突,由此产生了生产者与消费者、监管者与生产者、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的利益博弈现象。我国既有食品安全治理模式是建立在一种单元化利益观主导基础上的政府主导型模式,这种模式存在忽略食品安全领域相关利益群体利益冲突和协调机制、淡化其利益产生和分配机制、缺乏利益表达和保障机制的局限,应当重构一种以多元利益观为导向的新型食品安全治理模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