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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国时,随着蜀汉政权的政治重心向西南地区靠近,国家刑法更有了实践的条件与基础。两晋南北朝时期,虽政权屡经更替,国家刑法仍然通过地方行政官员及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大姓而得以直接或者变通地实施。而当地的刑事习惯法,有的则已开始受其原始宗教或外来宗教的影响,形成这一阶段西南少数民族刑事法律的特色。  相似文献   
2.
西南少数民族作为中华民族的组成部分,早在国家政权建立以前,即“前国家”时代,其祖先就已与中原发生着以战争为主要形式的往来。战争催生着中国古代刑法起源的同时,也影响着中原对西南少数民族的刑事政策及西南少数民族本身的刑事行为规范。中国第一个国家政权夏朝建立以前,很  相似文献   
3.
唐宋时期,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行政制度已完成了从秦汉时期羁縻制的理念形态向实践形态的转化。在推行经制州县的同时,  相似文献   
4.
审计监督在政府财政预算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能够有效的约束、规范政府的财政预算,保证预算公开、透明。因此,应该以财政税务部门审计为源头,以财政支出审计为主线,建立一条权力动态制约链,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相似文献   
5.
对刑法的研究历来被置于国家制度的背景之下,中国历史以来作为多民族的共同体,古代中原政权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不完全深入,为西南少数民族提供了一种“远国家”的政治生活,其刑事习惯法也获得了发展与成熟的契机。对西南少数民族历史上存在甚至至今留存的刑事法律进行研究,将有助于当前国家刑法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实践及深入展开有益的探索。  相似文献   
6.
秦汉时期,随着郡县制在全国范围的设立,国家机构已向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渗透,国家也派遣官吏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掌管行政与司法事务,使国家刑法开始通过惩罚地方官吏及少数民族首领的犯罪行为而在此地区适用。同时,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少数民族部落如夜郎国已有自己的刑事成文法,与其他部落内部存在的刑事习惯法一起,构成秦汉时期西南少数民族刑事法律的多元化状态。  相似文献   
7.
古代中国的地方行政一般以县为基层单位,由于县级行政设置仍然不能满足国家对基层社会的管理,因此历代中央政府都将国家权力延伸到了县以下的乡村一级。明清时期,国家在西南地区的基层行政组织形式主要有里社、里甲、保甲等,随着国家权力向基层社会的不断深入,基层社会组织也随之发生变迁,且存在多种组织形式并存的现象。  相似文献   
8.
现行中央和地方各级建立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运行成本高、考试独立重复、报考条件设置不规范、考试内容不合理、加分政策不严谨等诸多弊端,建立国家统一公务员考试制度不仅十分必要而且也是可行的。国家统一公务员考试除了具有选拔性、竞争性和排他性外,还应使其具备资格性质这一突出特点,从而为解决传统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存在的问题准备了现实基础和理论依据。本文借鉴并吸取了国内外多种考试制度的精华,对国家统一公务员考试在组织实施、资格条件规定、结构内容设计和成绩使用等方面如何体现规范性、统一性、权威性和科学性作出了探索性思考,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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