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7篇
  免费   0篇
劳动科学   1篇
理论方法论   1篇
综合类   3篇
社会学   2篇
  2023年   1篇
  2014年   3篇
  2013年   2篇
  2012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居家养老是中国传统的养老方式,因子女不在身边、因婆媳关系不睦,因无儿无女、因怕拖累子女等原因,这种模式正在被一些老人打破。一些老人开始步出家门,寻找适合自己的“另类”养老方式,或进敬老院、或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迁居扶养人家里、孤身再婚者则搬进再婚伴侣的家中。下边结合审判实践谈谈由此引发的一些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2.
王景龙  王利  侯艳丽 《社区》2012,(24):32-33
大千世界,矛盾重重。生活在矛盾中,伤害在我们身边时有发生,意外伤害更是不可避免。伤害是指突然发生的各种事件或事故对人体所造成的损伤。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我们要预防意外的发生,当受到意外伤害权益受损时,也别惊慌失措,别忘了寻求法律的帮助。  相似文献   
3.
人才队伍是“体医结合”的基础性保障,也是构成“体医结合”事业的基本单元和实现健康中国的强大推动力。因此,必须重新审视“体医结合”专业人才的培养路径,结合健康中国发展的需求,制定人才培养目标和方案。该研究采用文献资料法、实地调查法、专家访谈法、编码分析法等,结合健康中国发展的需求,从体医深度融合的角度出发,寻求体医深度融合与协同发展的路径,进而从树立“体医结合”的教学理念、改革课程内容、编写有创新特色的教材、推进数字化资源建设等方面着手,为“体医结合”专业的教学改革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4.
正房屋是人们的立命安身之地,尤其对老年人而言,其重要性更是不言自明。在日常生活中,老年人常会碰到一些房屋方面的难题,这时就需要按照相关法律依法行事。房产赠与公证不等于房产赠与登记案例:3年前,齐某决定将自己的一套房屋赠给孙子,并到公证机关办理了赠与协议的公证手续。儿媳妇认为有了赠与公证书,房屋就属于自己孩子了,一直没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前不久齐某的儿子不幸去世,儿媳妇想将其子获赠的房屋变卖给李某。当李某要求齐某儿媳妇拿出房产证时,她一下傻眼了。  相似文献   
5.
<正>问:张某是一家私营小型碎石厂的工人,患有"尘肺病"多年,一直坚持边治疗边工作。前不久,劳动中突然病情加重,昏倒在工地。送医院连续抢救四天四夜后死亡。事后,用人单位以张某是突发疾病,抢救四天四夜  相似文献   
6.
问:周老太是一家企业的退休职工,早年丧偶,无子女。8年前与有一独生女儿、丧偶的退休的企业管理人员李老汉再婚。李老汉在与周老太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曾用自己的婚前存款向保险公司为自己购买了20万元的保险。其中有一笔5万元,指定受益人为周老太。最近76岁高龄的李老汉因心梗突然离世,没有留下遗嘱。依照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需向李先生家人支付20多万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处理完李老汉的丧事,就这笔保险金,李老汉的女儿与周老太发生纠纷。那么这笔保险金该如何处理呢?  相似文献   
7.
王景龙  邵扣  侯艳丽 《老友》2014,(12):52-52
正编辑同志:我是一名退休的事业单位干部,老伴是一名退休的国家机关干部。我今年56岁,老伴61岁。我俩的子女都在国外工作,孙女也在国外上学。身边没有孩子需要我们照顾,我和老伴的日子过得很清闲,每天都是吃饭、散步、看电视,生活很单调、枯燥。我听人说,最近民政部门收留了一批孤儿,家庭可以寄养。我俩准备收养一个,但是不知道该怎样办理家庭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