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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谷某系某机械厂原固定工.1993年2月1日与机械厂签订为期2年的停薪留职合同书,合同期限为1993年2月1日至1995年2月1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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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伍某,男,1994年2月20日被原湖南省某县邮电局聘为全电子机务员(临时工),并发给聘书,聘用期限为1994年2月20日至1999年12月31日.1996年,该局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伍某因为未办理招工手续,只能按<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同该局签订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该局临时工待遇规定,双方约定为每月475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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