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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刘某系某企业硫化车间三班班长,因妻子多病,家境一直比较困难,为此,刘某几乎每年都接受企业对他一定的救济.2000年底,刘某所在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要求每一名职工入股3千股(每股1.5元)、班长5千股、中层干部1万股.刘某以家庭困难为由拒绝入股.厂方于是免去了刘某的班长职务.此后,厂方又要求刘某按普通职工的标准入股,刘某仍然拒绝.于是,厂方以刘某不遵守厂规厂纪为由,通知刘某"不缴纳股金就不要上班了".2001年5月企业还专门下发了通知,要求车间停止其工作,财务部停发其工资,劳资部停止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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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3日,省级试点城市山东省威海市出台了《城镇居民医疗基本保险暂行办法》(威政发[2007]52号),于2008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据市劳动保障局负责人介绍说,威海市的医疗保险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1996年被确定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全国试点城市,1997年在全国率先试点。2006年底,市政府办公室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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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1989年4月与某服装厂签订了8年的劳动合同,1997年又续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1999年末刘女士要求辞职从事个体经营,企业未准.为防止刘女士不辞而别,企业于2000年1月开始扣发了刘某的工资报酬(计3个月2550元),2000年3月合同到期,刘女士不理会厂方是否同意,口头打个招呼后就离开了工厂.刘女士离厂后,企业扣押了刘某的个人档案,考虑个人档案的问题,刘某未对劳动报酬问题进行追究.2001年4月,企业将刘某的档案移交给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年7月刘某获知后随即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提起申请,要求该服装厂补发其在企业工作期间的3个月劳动所得2550元.劳动争议仲裁委以刘某"超过申诉期限"为由未予受理.同年10月,刘某又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受理了此案,责令企业支付刘某的劳动所得2550元,并加发25%的经济补偿金637.50元,共计3187.50元.鉴于企业的积极态度,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建议免除了对该企业的行政处罚.此事得到处理后,刘某对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大加感激之词,而又多次在公众场合抱怨劳动仲裁部门不立案、不调查,没有解决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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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3日,省级试点城市山东省威海市出台了<城镇居民医疗基本保险暂行办法>(威政发[2007]52号),于2008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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