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2.
本世纪以来,伴随中国劳动立法不断加强,劳资矛盾也不断加剧,特别是近期具有重大影响的劳动纠纷事件频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在当前我国处以转型期的社会背景下,深层次的劳资矛盾逐步凸显。集体谈判制度的功能在于最大程度上平衡劳资双方的利益,实施集体谈判能有效解决劳资矛盾,符合新时代背景下,建立劳资和谐的要求。 相似文献
3.
"雇佣"或"资本雇佣劳动"是劳动关系的本质。基于这一本质特征,"劳动者"应从狭义的角度,而"用人单位"则应从广义的角度进行界定。我国当前立法和实践对劳动者的界定标准具有政策性、多元性及滞后性等问题;对用人单位的界定标准则体现为体制化和单一化等问题。重构劳动关系的界定标准,须以"资本雇佣劳动"这一劳动关系本质为核心,并结合我国社会、经济及劳动力市场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以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及和谐社会构建。 相似文献
4.
5.
李孝保 《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7(4):160-163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大学毕业生就业面临新的法律问题。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及其功能在《劳动合同法》的视野中,需要重新思考和界定。就业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应当以《劳动合同法》加以规制。通过分析毕业生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本质,以《劳动合同法》为视角,结合当前大学生就业的新情况,分析就业协议的缺陷所在,并对如何做好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法》的有效衔接等问题作出一些思考,并提出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