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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灿荣 《中国劳动》2006,(12):38-39
案情简介2005年7月5日,浙江省嵊州市董某等6位员工向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某针织总厂拖欠他们3个月工资21572元。该厂法人代表吕某称,董某等6位员工原为该厂下属砂洗车间职工,但砂洗车间已租赁给了陈某经营,故董某等6人的工资应由陈某支付,与本厂无关。陈某称,他对砂洗车间是承包经营,并非租赁经营,董某等6人也不是他招聘的,是总厂要求他们继续留在砂洗车间工作的,他们应是总厂的职工。尽管承包时约定留用人员的工资由车间支付,但因总厂欠付车间为其砂洗的加工费,才使得董某等6人工资被欠,因此欠薪责任在总厂。监察处理经市劳动保障监察大…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浙江省嵊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因克扣拖欠民工工资引起的投诉案件居高不下,元旦春节期间更是案件投诉的高发期,劳动保障部门不得不投入大量的精力、人力来搞清欠工作,这种"救火"式的清欠年年搞,但民工工资年年有拖欠,清了旧账,又发生了新账,欠薪成为建筑施工企业中的一个顽症.为彻底根治这一顽症,变"救火"为"防火".嵊州市劳动保障局与市建筑业管理局在总结以往清欠工作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双方多次协商,从2004年6月在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中推行规范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的五项管理制度,现已收到较为明显的效果.  相似文献   
3.
『案情简介■ 去年4月12日,浙江省嵊州市某领带服饰公司员工王某向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诉称其辞职时公司拒绝退还在招工时向她收取的200元实习费.市监察大队立案后,经向有关人员调查并查阅该公司的收款发票簿,证实该公司先后向25名新招员工收取了200元~500元不等的实习费共计5000元.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的情况越来越严重,数额越来越大。民工为追讨工资投诉的案件越来越多,欠薪被视为建筑行业的一个“顽症”。然而在民工追讨血汗钱的同时,一些建筑施工企业的负责人却大叹苦经,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他们追究责任时大呼委屈。笔者对浙江省嵊州  相似文献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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